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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汇宇制药          证券简称:688553         公告编号:2024-024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3月14日,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55,840股,占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的比例为0.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75元/股,最低价为13.5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4,842.1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3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1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55,840股,占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的比例为0.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75元/股,最低价为13.5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4,842.1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5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彭卓先生、彭雅慧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工作安排变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委派赵乙人先生接替彭雅慧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彭卓先生和赵乙人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乙人

  赵乙人先生,2019年8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9年8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二)诚信记录及独立性情况

  赵乙人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最近三年,赵乙人先生未持有和买卖公司的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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