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3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附件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4-009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712,195.70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44,307,183.36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527,808.24元。

  结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3,684,1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7,433,389股后的股本,即1,116,250,71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138,769.2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4-01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确认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损失及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确认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确认信托理财投资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末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持有的“国通信托·天瑜四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理财产品确认投资损失、对预期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本次确认信托理财投资损失

  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称“联宜电机”)持有的“国通信托·天瑜四号单一资金信托”12,000万元累计收回436.92万元,其余款项可能存在无法按期兑付、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2024年1月17日,该信托理财产品到期,兑付情况仍无进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上述信托理财产品未兑付部分确认投资损失11,563.08万元。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分析、评估和减值测试后,公司对预期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于2023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如下列示:

  单位:万元

  ■

  二、本次确认信托理财投资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损失

  “国通信托·天瑜四号单一资金信托”产品于2024年1月17日到期,联宜电机累计收回436.92万元,其余款项未能按期、全额兑付。公司预计理财本金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对该信托理财产品确认投资损失11,563.08万元。

  2、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09.59万元,转回1,166.28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69.85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49.70万元,转回14.03万元,合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490.87万元。

  3、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拟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基于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会计政策,2023年公司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033.90万元,转回124.31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存货跌价损失11,909.59万元。

  三、本次确认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联宜电机2023年度确认关于“国通信托·天瑜四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损失11,563.08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828.62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9,828.62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确认信用减值损失-490.87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1,909.59万元,合计11,418.72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775.49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0,775.49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确认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确认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情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确认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确认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确认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4、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4-013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下属公司或实际控制人能施加影响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3,112.00万元,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产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和租赁等。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2024年度经营预判,2024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3,112.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东磁”),法定代表人:任海亮,注册资本:人民币162,671.2074万元,住所为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磁性材料生产、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销售;电池制造、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气安装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歌舞娱乐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119,572.57万元,净资产900,560.63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972,095.53万元,净利润181,617.32万元(未经审计)。

  2、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照明”),法定代表人:倪强,注册资本:人民币47,694.4575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照明器具制造、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制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559,567.66万元,净资产348,636.74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69,698.59万元,净利润37,558.22万元(经审计)。

  3、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工程”),法定代表人:倪强,注册资本:人民币14,48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改性塑料粒料及制品制造;自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38,278.19万元,净资产17,529.04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6,372.04万元,净利润1,020.73万元(未经审计)。

  4、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有限”),法定代表人:厉宝平,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制造、零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53,718.23万元,净资产58,078.19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6,660.97万元,净利润-2,579.58万元(未经审计)。

  5、东阳市横店影视城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副产品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叶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社区度假村3幢,主营业务: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餐饮管理;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5,816.36万元,净资产2,779.47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332.11万元,净利润-7.83万元(未经审计)。

  6、浙江省东阳市东磁诚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基电子”),法定代表人:袁细妹,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大桥头),主营业务:电子元件、机械、电机、五金电器、铝电解电容器、镀铝膜、涂布、铝箔、扬声器、音箱、塑胶、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电器元件、智能电器开关、塑胶永磁体、打印机耗材(不含电镀)制造销售;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销售;纸箱生产和销售;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51,191.21万元,净资产30,263.86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2,659.96万元,净利润1,718.28万元(未经审计)。

  7、东阳市横店东磁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电机”),法定代表人:袁细妹,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电机、电器、机械、电子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制造(不含电镀)。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8,620.05万元,净资产4,593.07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7,411.57万元,净利润681.13万元(未经审计)。

  8、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江彬,注册资本:人民币525万元,住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医学路85号五楼,主营业务:水资源开发利用,自来水生产、供应;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管件及水表批发、零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2,029.48万元,净资产7,395.68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807.32万元,净利润2,241.44万元(未经审计)。

  9、浙江横店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热电”),法定代表人:何永强,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发电、供热,供热管道维护,煤灰煤渣销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6,793.09万元,净资产18,004.68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6,877.42万元,净利润3,742.76万元(未经审计)。

  10、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燃气”),法定代表人:胡江彬,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燃气经营;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危险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过磅服务;供暖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67,577.09万元,净资产20,633.81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9,059.18万元,净利润4,047.45万元(未经审计)。

  11、东阳四合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四合水”),法定代表人:金国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第二电子工业区电镀集聚区,主营业务:工业废水处理,工业废料销售(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水处理工程安装。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500.27万元,净资产144.70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79.72万元,净利润12.92万元(未经审计)。

  12、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洪成,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污水处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7,824.44万元,净资产-6,630.04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808.22万元,净利润131.63万元。(未经审计)。

  13、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品投资”),法定代表人:李佳,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灵隐路18号后门九里松度假酒店288室,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3,153.64万元,净资产6,794.73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10.92万元,净利润255.50万元(未经审计)。

  14、横店集团英洛华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电气”),法定代表人:王松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汽车配件、机械设备、自动控制门窗、医疗设备配件制造、销售;科技开发咨询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的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48,872.67万元,净资产26,697.61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2,722.30万元,净利润1,068.56万元(未经审计)。

  15、浙江横店影视剧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视剧组服务”),法定代表人:黄雷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为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区101室,主营业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租借道具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服装服饰出租;游览景区管理;电影摄制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文艺创作;广告制作、设计、代理;版权代理;专业设计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71,366.30万元,净资产81,393.87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6,830.95万元,净利润-124.82万元(未经审计)。

  16、赣州市东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电子”),法定代表人:王彤初,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四路以西、金龙路以北1#电机厂房,主营业务:电机、电子产品生产和销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3,501.68万元,净资产2,715.75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80.58万元,净利润-53.20万元(未经审计)。

  17、浙江东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横建筑”),法定代表人:杜一心,注册资本人民币39,055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八仙街25号,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建筑装饰,装璜,园林古建,设备安装,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和预制构件加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76,890.47万元,净资产54,626.21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6,497.42万元,净利润1,746.87万元(未经审计)。

  18、横店资本创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创投”),法定代表人:梅锐,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808室,主营业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股权投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1,965.53万元,净资产10,412.60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11.15万元,净利润-210.68万元(未经审计)。

  19、株式会社横店グループジャパン(以下简称“横店株式会社”),法定代表人:西浦義晴,注册资本:人民币3,876.87万元,住所为大阪府大阪市淀川区西宫原一丁目8番10号,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673.92万元,净资产1,540.11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35.41万元,净利润96.83万元(未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横店东磁、得邦照明、得邦工程、东磁有限、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公司、东阳燃气、英洛华电气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农副产品公司、诚基电子、柏品投资、影视剧组服务、东横建筑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东磁电机、东磁电子系兄弟公司的孙公司。上述企业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东阳四合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横店热电、横店创投系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公允、合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2、交易价格

  根据交易发生时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确认。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根据双方协商约定的方式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及时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原材料和产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和租赁等交易均属双方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性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核查了相关资料,就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由于市场供需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所致,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发生的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4-014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资金业务等。其中,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45,000万元,以满足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顺利开展。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年度计划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与各子公司(含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授信银行之间的授信金额均可相互调剂使用,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可共享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授信及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

  1、成立日期:1994年6月8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吴小康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电机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及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及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及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及销售;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及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及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联宜电机资产总额为117,559.60万元,负债总额为53,353.07万元,净资产为64,206.5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750.48万元,利润总额-4,367.18万元,净利润-2,973.18万元。

  8、联宜电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磁业”)

  1、成立日期:2003年6月10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何剑锋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钕铁硼磁性材料、相关电子元器件、磁电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粉末钨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英洛华磁业资产总额为85,740.08万元,负债总额为40,857.56万元,净资产为44,882.5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576.20万元,利润总额-10,703.28万元,净利润-10,703.28万元。

  8、英洛华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浙江横店英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进出口”)

  1、成立日期:2015年7月23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301室

  3、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英洛华进出口资产总额为30,675.49万元,负债总额为21,010.34万元,净资产为9,665.1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976.40万元,利润总额3,580.78万元,净利润2,666.75万元。

  8、英洛华进出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

  1、成立日期:2007年1月8日

  2、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金龙路北侧

  3、法定代表人:厉世清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稀土永磁材料及其应用产品、磁性器材、电子生产(含金属表面处理)、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稀土分离、分组产品、稀土金属产品经营。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赣州东磁资产总额为112,184.53万元,负债总额为59,805.28万元,净资产为52,379.2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407.95万元,利润总额8,358.93万元,净利润8,009.95万元。

  8、赣州东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康复”)

  1、成立日期:2015年9月8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

  3、法定代表人:吴小康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电动代步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英洛华康复资产总额为22,827.85万元,负债总额为12,843.70万元,净资产为9,984.1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506.40万元,利润总额8,632.58万元,净利润7,639.53万元。

  8、英洛华康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浙江英洛华联宜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进出口”)

  1、成立日期:2021年5月27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A楼

  3、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联宜进出口资产总额为34,199.02万元,负债总额为27,352.81万元,净资产为6,846.2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342.39万元,利润总额2,494.50万元,净利润1,861.20万元。

  8、联宜进出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担保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拥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子公司的融资成本,促进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14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15,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94%。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4-015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审查,同意提名吴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吴兴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免去魏中华先生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会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其他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王成方(召集人)、吴兴、赵国浩、韩灵丽

  2、提名委员会:赵国浩(召集人)、徐文财、吴兴、韩灵丽、王成方

  3、战略委员会:吴兴(召集人)、徐文财、赵国浩、王成方、韩灵丽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韩灵丽(召集人)、吴兴、魏中华、赵国浩、王成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简历

  吴兴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监事,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副总裁,兼任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微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兴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吴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4-01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因本次章程增加、修改条款而致使原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章程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已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为表述更明确顺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语序调整,条款内容未进行实质性修改。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信息为准,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4-010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19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9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震先生,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9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峰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因执业行为于2022年内收到警示函和监管函各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震先生因执业行为于2022年内收到警示函和接受监管谈话各1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峰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峰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经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议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