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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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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唯一控股的上市公司。公司为构建更数字、更安全、更健康的世界,专注于数据提取、数据融合计算及在数字安全、大数据智能化等领域的应用,主营业务为网络可视化基础架构、网络内容安全、大数据运营、数据与网络安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产品的安装、调试和培训等技术服务,为政府、运营商及企事业单位等提供专业产品、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

  公司产品分为五大体系,分别是宽带网产品(包括传统宽带互联网汇聚分流产品、网络洞察矩阵和安全加速器等)、移动网产品、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大数据运营产品(包括数据中台、智能数仓、主数据等基础架构产品及企业数字化经营管理中的特定场景应用解决方案:经营管理数字孪生、审计风控、数据工程、基于大模型的知识库管理等)、数据与网络安全产品(包括车联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计算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及服务等),覆盖了网络空间数据提取、数据存储和计算、数据分析和挖掘、数据应用及安全服务等领域,为客户提供端到端整体解决方案。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产品地图如下:

  ■

  (1)宽带网产品

  宽带网产品用于互联网流量分析领域,对网络层、传送层流量进行原始数据采集、深度检测、分层解析、按需筛选,与其他系统配合可实现对网络运行质量、协议标准、承载业务的监测统计,以及对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预警分析及处置,实现在网络管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的应用。宽带网产品从产品形态上可分为机架式、盒式和虚拟化等形态,可根据客户业务的实际需求进行灵活选择。该类产品主要应用于运营商、政府单位以及大中型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行业内重点业务需求,对宽带网产品进行功能改造和优化;推出新一代国产化自主可控产品架构及方案,并成功通过相关部门测试,提供适配各种轻量级场景的精细化多处理单元,开放接口实现软硬件解耦,并支持堆叠式分布式部署。对汇聚分流、精细化分流、应用探针、信令解析四类产品进行了升级改造,功能模块的组合更加便捷灵活;5G信令及流量解析产品以及5G精细化分流产品进一步成熟,并商用落地;应用探针产品功能升级,扩展了针对有害互联网流量的旁路处置功能;结合公司AI创新赋能实验室的大模型能力,大幅拓展自定义及加密应用识别、解析能力;推出可视化运维产品Mano,进一步优化升级,提供更加全面的运维监测功能,直观呈现流量指标、数据质量、系统性能状况,提高整网的可视化运维能力;提前布局液冷散热技术,完成样机研制和发布,并完成专利申请。

  针对政企客户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网络流量可见性不足和网络可用性问题,公司推出了网络洞察矩阵和安全加速器产品。网络洞察矩阵旨在构建一个统一的流量采集分发平台,支撑安全监测和性能监测工具部署,解决混合IT架构下流量可见性有限、工具过载和隐私数据暴露等问题,显著提升运维效率和投入产出比。安全加速器则简化了企业关键网络出入口的安全防护架构,通过构建安全资源池编排区域,赋能安全工具以加密流量可视化、可编排性和资源池化等功能。产品已在政务、金融、教育等多个行业落地,得到了国内市场的广泛认可,并在海外市场取得了规模性突破。公司将继续优化产品能力,积极拓展市场,帮助全球客户提升网络监测、网络运维和数据监管的能力。

  (2)移动网产品

  移动网产品用于无线信号分析领域,针对电磁空间信号及移动网空口信号进行频谱采集、信号解析、数据提取等处理。根据应用场景可分为固定式、移动式等形态,支持单点部署和组网部署,主要应用于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空口信号采集分析产品的迭代优化,为更好满足国内及国际市场2/3/4/5G多制式场景需求,针对固定式/移动式产品完成了软硬件平台重构优化,推出了多制式融合的一体化、小型化固定式采集产品,多制式融合的一体化便携型移动式采集分析产品,以及采用模块化设计,集成度更高、性能更优的车载型移动式采集分析产品,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全场景适应能力。面向海外复杂多变的移动网络环境,推出全新一代便携/车载型移动式采集分析产品,对主设备、操作后台、天线阵进行了全面优化设计,大幅提升了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针对室内、室外多应用场景下的电磁空间监测产品,公司在产品功能和界面交互层面持续进行优化,为行业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丰富且易操作的解决方案。在重点场所电磁信号检测方面,为更好的满足5G终端检测需求,公司发布了支持5G终端发现功能的智能临检一体化设备,融合多模块信号分析工具提供专业的检测分析能力。在长时监测方面,微型检测模块产品规模化商用落地,针对宽频无线信号分析产品,推出新一代自主可控的国产化硬件方案,满足政府部门国产化需求。

  (3)网络内容安全产品

  网络内容安全产品采用协议识别、网络日志分析、网络内容深度智能分析等技术,提供全面精细的信息安全监控、网络行为监管、网络事件智能分析,实现动态、多层次的网络内容安全管理,达到监管网络环境、规范网络行为和维护网络内容安全的目的,帮助客户实现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聚焦产品力的提升,以架构优化和业务拓展为目标,完善公共组件业务平台,提高协议识别的深度和广度,优化网络内容分析技术,提升了业务适配的灵活性。针对客户的业务需求,完善了网络流量分析系统,优化了元数据解析技术,提高了前端还原性能,提升了系统的实战效果。公司推出运营商网络质量监测系统,有力地提升了综合平台的应用效果和客户满意度。优化了运营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系统,实现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资源建设和使用的集约化、高效化,获得客户认可。引入AI大模型能力,AI赋能电信网及互联网诈骗防范分析系统,加强对电信网及互联网相关涉诈电话及网络流量的数据采集、分析、研判及处置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客户好评。针对国际反诈严峻形势,及时面向海外客户推出了电信网反诈方案,包含从数据采集、分析、研判及处置,有效契合国际反诈整体态势。

  (4)大数据运营产品

  大数据运营产品主要依托大数据技术,实现数据汇聚接入、数据标准化治理、数据分析挖掘与数据业务应用开发等功能,产品面向政府、企事业单位等行业客户,提供数据中台、智能数仓、主数据管理及行业大数据业务分析应用,打造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系列产品,为企事业单位的 “智改数转”提供重要支撑。

  报告期内,大数据运营产品体系取得了进一步完善。产品组合涵盖了基础的数据底座,包括先进的数据中台、智能数仓、指标管理平台、主数据和数据资产管理;以及针对企业数字化经营管理的专业应用解决方案,如经营管理数字孪生、数字审计与风控、基于大模型的知识库管理。

  在数据底座方面,公司产品能力持续提升。2023年,公司对标国内数据管理成熟度权威模型(DCMM)进行全产品演进与信创适配,并且成功通过了DCMM的三级认证。同时,公司研发了业务数据地图和指标管理平台等一系列业界领先的产品组件,并在多个项目中得到客户认可。

  在数据应用层面,公司率先提出了全流程、线上化的“数据工程体系”,通过状态可视化、过程可视化和风控可视化三大体系,以及基于大模型的知识库,构建了一个数字化经营应用矩阵。“数据工程体系”提供了一整套端到端的数据建设方案能力,并以其高可落地性和高可操作性,解决了客户在数据建设方面的难题。同时,数字化审计和数字化风控产品已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其中数字化审计平台产品在2023年获得了工信部信通院首批唯一的产品卓越级(最高级)认证,以及工信部信通院首批“高质量智能审计工具目录”等殊荣。

  在知识库建设方面,公司依托传统AI和大模型能力,研发的知识库管理产品进行了多个局点的试用,并得到用户的积极反馈与好评。此外,公司与浙江大学等国内顶尖学府在AI技术领域的长期产学研合作,不断将前沿技术应用于数字化建设,持续提升客户数据价值挖掘能力。

  目前,大数据运营产品已经在制造业、石油化工、交通、创投、勘察设计、审计等多个行业领域实现规模应用,并将不断在既定航道深耕,加强行业的理解与深入建设,为众多政企客户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

  (5)数据与网络安全产品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除了需要面对传统网络安全问题,还需要面对车联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及数据安全问题等新的挑战。公司数据与网络安全产品主要聚焦于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产品及服务。

  网络安全产品及服务:主要面向政府、事业单位、工业企业等用户,提供资产管理、脆弱性评估、安全监测预警、攻击面/暴露面监测、威胁情报等轻量化星河安全管家服务以及本地化威胁检测与响应服务,为用户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提供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安全即服务(SECaaS)的产品理念,以客户为中心,持续提升安全运营能力,专注于下一代网络安全运营中心(XDR)、终端威胁检测与响应平台(EDR)等产品的研发,持续打造新一代网络安全运营服务模式一一星河云安全SaaS服务。公司创新性将MSS安全服务与网络安全保险服务相融合,正式发布江苏省首个网络安全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并在医药、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新能源等行业落地应用。

  数据安全产品与服务:在数字化时代,数据已成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核心资产。为了保障数据的安全,公司致力于提供全面的数据安全产品及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用户需求,不断创新与突破,对原有产品与服务进行了全面升级,发布下一代数据安全运营中心(NG-DSOC)产品。NG-DSOC全面对标数据安全成熟度模型(DSMM),指导用户开展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帮助客户自定义安全运营指标,实现数据安全的精细化运营。基于公司在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多年的经验,在数据资产梳理、数据安全治理阶段,NG-DSOC依托大模型等技术,实现数据资产的自动化分类分级。在数据要素流转阶段,NG-DSOC的数据安全流转功能将重要数据与用户身份权限充分关联,持续对数据流转各环节进行监测,实现数据流转态势的可视化,并通过引入先进的安全算法,实现对各节点数据安全风险的精准识别与快速响应。同时,NG-DSOC致力于打造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生态融合,内置的能力组件中心支持对第三方数据安全原子能力进行“可插拔式”管理,为各原子能力提供统一的安全策略配置,从而实现数据安全的自动化编排与响应。目前,公司数据安全产品及服务已经在金融、运营商、政务、医疗、工业制造等多个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和认可。

  针对数据与网络安全产品,依托大模型与深度学习关键技术,重点优化数据分类分级算法;同时通过数据与网络安全运营中心,将安全运营各个关键节点工作指标与运营能力进行串联,实现了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闭环。

  (三)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采用产品自主研发和市场自主拓展的经营模式。在产品方面,围绕市场需求,紧跟前沿技术,加强产品研发,积极扩大产品种类,增强各个产品间的协同效应,加强与其他厂商的方案合作,形成综合解决方案,提高行业竞争力。在销售方面,确立“直销+经销”的销售模式,加强渠道体系建设,在加大销售团队建设和管理力度的同时,积极加强与行业生态伙伴之间的合作,共同拓展并扩大在行业领域的覆盖面。在生产方面,坚持以销定产并保持适当安全库存的原则,采取自行生产和委外生产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统一采购、层层检测的模式,确保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1)国内市场方面

  公司进一步深耕细分市场,挖掘客户需求,深入贯彻“以终为始,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加强渠道体系建设,分区域、行业及产品积极拓展生态伙伴,加大渠道及配套服务网络的铺设力度,覆盖省、市、区县市场,不断优化完善市场布局,扩大业务受众范围。此外,针对政企网市场拓展,公司通过独立开展销售渠道建设,积极抢占市场份额。目前已经成立了政企市场渠道管理部,为产品在政企领域通过渠道快速触达客户提供了有力地保障。

  (2)国际市场方面

  公司坚持积极稳健的经营策略。在海外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公司积极提升“出海”能力,加强与客户的周期性沟通交流,同时积极开展现场功能测试验证,展示产品功能和方案价值。此外,公司面向海外积极推广政企业务的新方案新产品,并且为更好地服务全球用户,在新加坡设立了子公司作为服务全球政企市场业务的中心。在海外销售策略上,公司加强新市场新行业的开拓力度,深化新产品新方案的推广力度,巩固和国内相关企业的合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国际市场的经营。

  (3)品牌建设方面

  公司着力提升品牌行业公信力和影响力,积极参与公司业务所涉及行业的规范制定、方案推介、技术交流等活动,投身行业建设发展;同时,公司为了持续打造品牌核心竞争力,组建了一批投身于“智改数转”的数字化领域人才队伍,并通过行业交流、趋势研究、市场解读等各种形式输出专业化的产品服务,得到了客户的一致认可。报告期内,公司取得荣誉如下:凭借先进的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的产品体系、专业的服务团队,强势入围《CCSIP 2023中国网络安全行业全景册》(第六版)中54项细分领域。同时,公司获得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颁发的《2023年江苏省质量信用AAA级认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据安全推进计划”成员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铸网”实网演练优秀技术支撑单位、车联网安全工作专班年度优秀支撑单位等。公司旗下产品也荣获了多项荣誉如:①由DAMA(国际数据管理协会)主办的2022年DAMA数据治理奖年度评选,OceanMind海睿思数据中台荣获“2022年度DAMA数据治理优秀产品奖”②大数据智能审计分析监管系统”通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内审数字化产品技术能力评测,获评“卓越级”(最高级);③公司“OceanMind海睿思数据智能平台”、“网络洞察矩阵及安全加速器”产品成功入选《高质量数字化转型产品及服务全景图(2023)》。④“面向电信互联网行业的数据安全治理解决方案”在2023数字中国创新大赛网络数据安全赛道上荣获银奖;⑤“安全交付及流量可视平台解决方案”荣获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成果银奖。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大力拓展品牌知名度的打造,积极参加多个领域的展会活动、行业论坛、技术交流等,如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2023中新(苏州)数字金融应用博览会、2023南京软博会、2023保密科技产业发展与应用交流会暨产品博览会、安全保险数字经济论坛等,在国际上也多次亮相ISS WORLD Asia、ISS WORLD MEA等国际性展会并持续通过各渠道积极宣传和展示公司动态及业界动态,得到了广泛的关注。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23年,政府、运营商和企事业单位在基础网络建设、网络数据安全等领域的投资建设需求逐步释放。结合内外部形势,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需求在2023年进一步落实,国内主要行业客户的部分相关项目已中标或签单,全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显著。在海外市场,公司持续增加投入力度,随着客户需求逐步释放,公司在海外市场的拓展效率显著,业务开展呈上升趋势,并实现多个空白市场突破。

  (1)行业发展形势长期向好

  长期来看,数字中国全面赋能,离不开“数字底座”的持续夯实。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引下,国家、各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对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建设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相应的项目建设、扩容升级投入也将上升。5G、千兆光网、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智算中心、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数据安全等新技术新业务将持续保持热度,相关领域市场预计将继续保持较高增长。

  (2)国家政策支持

  1)数字空间安全

  2023年7月15日,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强调新时代新征程,网信事业的重要地位作用日益凸显。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切实肩负起举旗帜聚民心、防风险保安全、强治理惠民生、增动能促发展、谋合作图共赢的使命任务,坚持党管互联网,坚持网信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治网之道,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坚持筑牢国家网络安全屏障,坚持发挥信息化驱动引领作用,坚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坚持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坚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网信工作队伍,大力推动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以网络强国建设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习近平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党中央关于网信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网信部门要忠于党和人民,勇于担当作为,善于开拓创新,敢于斗争亮剑,甘于拼搏奉献,为推动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正式发布,提出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和数字安全屏障“两大能力”,将数字安全提高到战略层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涵盖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为保障国家安全、公民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我国的网络安全产业蓬勃发展,涵盖了网络安全软硬件、服务等多个领域,崛起了一批网络安全公司服务于政府和企业,提供全面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以应对种种新型网络威胁。虽然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但网络空间的安全挑战仍然不断增加。网络攻击日益复杂,网络犯罪活动也在增加。综合来看,我国需要继续加强国家网络空间安全能力建设,持续优化法律法规体系,积极促进政府与先进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与稳定。

  因此,公司业务受益于数字空间安全和信息安全行业发展带来的流量采集和分析等方面的多重需求。

  2)5G时代的智慧公安

  2021年1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对我国“十四五”时期信息化发展作出部署安排,其中信息化发展主要指标要求“到2025年,全国5G用户普及率将达56%;全国网民数量达12亿人,千兆及以上速率的光纤接入用户超6,000万户。”,在国家“十四五”期间,5G网络应用的普遍化,5G用户数量的海量增长,以及高带宽光纤入户的普及,将催生互联网流量的爆发增长。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公安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数字警务基本实现,智慧公安逐步呈现,公安信息化发展实现大跨越,公安工作现代化得到大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强力支撑”,规划提出了公安信息化建设从“数字”到“智慧”演进要求,指出了“智慧公安”的建设策略目标。

  “十四五”信息化建设期间所产生的数据爆发也为智慧警务带来一定挑战,诸如:5G网络中犯罪行为的发现、新型车联网场景下的车辆监管与交通执法、5G物联网卡违规滥用犯罪的监管处置等已经迫在眉睫。因此,在“十四五”期间,面向5G移动网的数据采集、5G宽带网的流量分析,海量警务大数据的分析挖掘等智慧警务场景,将进入移动通信网络数据采集、宽带网流量分析等方面将进入刚性需求建设阶段,同时为了应对5G 带来的庞大数据量,智慧警务中大数据及 AI赋能的应用将更广泛、更成熟,势必进一步提高立体防控、应用指挥、移动警务、智能交通等公安业务实战能力及效果,助推智慧公安实现跨越式大发展。

  2023年2月15日,公安部、科技部联合发布《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行动计划聚焦社会公共安全,以强化公安实战能力为导向,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为基础,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重点,推进公安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技术研发布局,持续深化高新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创新集成应用,打造公安科技创新体系,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2023年5月15日,公安部、科技部联合召开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技兴警战略,对推进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进行部署。公安部要求,公安机关要以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为载体,在部部合作基础上叠加部省联动,建立条块融合、多跨协同的科技兴警工作新格局,不断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创新平台建设行动,按照“国家平台为龙头、部级平台为主体、地方平台为支撑”的建设思路,推进各级平台有序建设与稳健发展。要深入开展重大项目实施行动,通过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应用技术攻关、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提升项目组织效率、完善技术遴选分类机制等,集约打造高精尖科技手段。要深入组织实施“科技兴警521人才计划”,坚持内部挖潜和外部统筹、自主培养与借力引智相结合,持续带动公安科技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要以“科技兴警221示范工程”为标杆,以点带面推动科技兴警战略全面实施全域覆盖。

  因此,公司业务受益于公安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兴警等政策带来的多重需求。

  3)数字经济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量。

  2022年底,国务院发布“数据二十条”,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提出20条政策举措。“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将充分发挥中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2023年10月25日,国家数据局正式揭牌,由国家发改委管理,将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

  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十二条主要任务,包括:依法合规管理数据资产、明晰数据资产权责关系、完善数据资产相关标准、加强数据资产使用管理、稳妥推动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健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畅通数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规范数据资产销毁处置、强化数据资产过程监测、加强数据资产应急管理、完善数据资产信息披露和报告、严防数据资产价值应用风险等。

  因此,公司业务受益于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企业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挖掘、业务分析应用等方面的多重需求。

  4)数字安全

  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研究完善行业数据安全管理政策。推动提升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增强重点行业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支持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在国家整体规划指导下,《网络安全法》、《密码法》、《数据安全法》、《个信息保护法》等政策法规逐步落地,我国安全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并从“立”向“行”演进。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有助于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进一步发挥数据要素潜在巨大作用。

  2022年12月8日,工信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活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要强化数字中国关键能力。一是构筑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健全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二是筑牢可信可控的数字安全屏障。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基础制度,健全网络数据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2023年9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保障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要求向境外提供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保障数据出境安全。

  2023年12月31日,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一2026年)》,该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要落实数据安全法规制度,完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制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丰富数据安全产品,发展面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精细化、专业型数据安全产品,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解决方案和工具包,支持发展定制化、轻便化的个人数据安全防护产品。培育数据安全服务,鼓励数据安全企业开展基于云端的安全服务,有效提升数据安全水平。

  2024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一2026年)》,提出到2026年底,我国工业领域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数据安全保护意识普遍提高,重点企业数据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重点场景数据保护水平大幅提升,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控。数据安全政策标准、工作机制、监管队伍和技术手段更加健全。数据安全技术、产品、服务和人才等产业支撑能力稳步提升。

  同时,报告期内,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及监管单位陆续推出了在公司所涉及的细分领域的数字安全行业政策。

  在医疗行业,《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发布,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加快推动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进程。

  在金融行业,2023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5号令“规定了内部控制、业务连续性管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操作风险控制、缓释措施的基本要求。

  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2023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旨在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工业互联网行业,2023年,全国各省份也都陆续颁布了的相关政策指导意见,鼓励省内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以工业互联网构建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的新型工业生产制造和服务体系。

  综上所述,公司业务受益于国家总体政策及细分行业政策所带来的数字安全相关需求。

  (3)公司良好的经营和管理策略

  公司采取积极拓展战略,从数据采集领域向数据应用领域拓展,并取得了行业规模突破。在数据采集领域的国内市场,提升协议识别能力,深度挖掘客户需求,迭代升级优化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解决方案,应用场景扩大至流量分析、安全审计、资产指纹、漏洞扫描、安全管理、电信网及互联网反诈骗等多种场景,从单一行业市场扩大至多行业市场,获得各行业市场的高度认可。在数据采集领域的海外市场加强国际互联网应用协议研究,提升国际互联网的元数据提取能力,优化客户既有解决方案,迅速拓展宽带网产品和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在海外的规模应用。在数据应用和安全服务领域,大数据运营产品、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和数据与网络安全产品扩大产品种类和细分领域覆盖,进一步拓展了市场的宽度和纵深。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研发上持续投入,产品的研发能力和产品平台化能力进一步加强,巩固和提升了各产品的竞争力:

  1)针对宽带网产品,一方面在架构上进行功能的模块化、组件化改造升级,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容量和密度,优化升级自主可控的国产化硬件平台;另一方面,提升产品应用感知能力,结合公司AI创新赋能实验室的大模型能力,大幅拓展自定义及加密应用识别、解析能力。同时还扩展了针对互联网有害信息的旁路处置能力。此外,面向政企行业网络安全及运维需求的网络洞察矩阵系列产品、安全加速器产品和Mano智能运维产品也进行了更新迭代。

  2)针对移动网产品,重构升级了空口采集分析产品的软硬件基础平台,实现了产品的一体化、小型化、模块化,有效提升了产品的集成度、可靠性和性能表现,同时针对国内及国际市场进行场景化产品开发,优化整合制式组合、形态组合、功能组合,适配更多应用场景,陆续发布了全制式、全融合、全形态的移动网产品;推出宽频无线信号分析国产化硬件产品,满足政府部门国产化需求。在提升5G产品竞争力和拓展行业应用场景等方面持续发力。

  3)针对网络内容安全产品,丰富业务应用,在现有方案基础上挖掘出更多的价值,以快速迭代来满足客户的关键需求,引入AI大模型新技术赋能业务应用。加大在物联网、车联网等新领域的拓展力度;提升行业监管基础上的产品服务能力,加大部委服务范围。在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系统上,加强监管侧及执法侧快速协同能力,大大提升诈骗防范的成效。

  4)针对大数据运营产品,公司对标国内权威标准升级了数据底座综合能力与信创适配范围,发布了业内领先的指标管理平台、基于大模型的知识库等工具;并创新性的用一套端到端的数据工程落地方法体系论串联起了各数据底座的能力,改变以往数据类厂商提供业务工具进行出售的商业模式,而是从客户实际的数字运营需求出发,实现从战略目标向下逐层拆解到绩效跟踪,向客户提供一套易落地的数据驱动决策体系。

  5)针对数据与网络安全产品,依托大模型与深度学习关键技术,重点优化数据分类分级算法;同时通过数据与网络安全运营中心,将安全运营各个关键节点工作指标与运营能力进行串联,实现了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闭环。

  为了更好的贴近和服务客户,公司分别搭建了传统业务及政企网业务独立的本地化的销售服务网络,持续强化销售服务能力,加强渠道部署力度,发展更多区域及行业生态伙伴,开拓了更多行业客户,增强了区域覆盖,产生明显成效。

  公司坚持“以终为始,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从客户实际业务需求出发,发挥产品间的协同效应,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将多年积累的数据提取、协议解析、大数据应用、网络安全、内容安全等相关核心技术应用于宽带网产品、移动网产品、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大数据运营产品、数据与网络安全产品中,提升了上述产品的竞争力并得到了市场的检验。同时,在已有成熟产品体系的基础上坚持探索新产品新方案新市场,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五)公司所处市场的竞争环境及行业地位

  宽带网产品:目前宽带网产品相关行业领域申请入围厂家增多,同时专用设备通用化发展方向成为趋势,行业整体竞争环境日趋激烈。公司持续深耕特定细分行业市场,全程参与国家部委开展的流量可视化分析规范研讨、编写工作,并提前布局完成设备在网试运行,持续打磨宽带网产品在固网、移动网、物联网、车联网及工业互联网领域的信令分析、深度报文检测、协议识别、异常终端行为、非法接入、切片安全以及业务资产识别和协议检测等方面的能力。公司率先引入大模型理念,结合公司AI创新赋能实验室的大模型能力,大幅拓展自定义及加密应用识别、解析能力,保证了在公司所处特定细分行业市场厂家较为集中的情况下,赢得竞争先机。同时,公司面向政企的信息中心、智算中心的网络洞察矩阵系列产品在客户侧部署成效方面逐步提升,产品即插即用、弹性伸缩、灵活部署的模式改善了客户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了客户运维成本。

  移动网产品:目前移动网产品市场参与厂商众多,具备产品自主研发能力的厂商较少,研发能力多聚焦在特定产品,大部分厂商自主研发能力较弱,产品方案以外部集成为主。公司在移动网产品市场深耕多年,始终立足自主研发,持续积累打磨技术和服务能力,是行业内极少数拥有空口信号及宽频电磁信号采集分析能力、装备全自主研发,同时具备海内外销售和运维能力的厂商。在行业内率先发布了2/3/4/5G全制式、全融合、全形态的产品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实现了5G相关产品的批量部署,进一步巩固并加强公司在市场的领先地位。另一方面,微型检测模块凭借行业领先的信号识别能力,实现规模化商用落地。宽频无线信号分析产品完成国产化替代,满足了行业客户安全、自主可控的需求,保持设备国产化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在国内市场,目前各厂商在产品方案上各有侧重,竞争较为激烈。行业客户对于内容安全与价值挖掘提出较高要求,并希望能够通过先进的数据挖掘业务系统提升效率。公司通过对优势市场项目的持续升级扩容与运维,建立了良好的客户口碑和示范效应。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市场方面,相关客户对该市场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市场空间容量增长较快,公司通过引入AI大模型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产品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在行业监管方面,相关客户对该市场的智能化数字化需求不断提升,市场空间容量有所增长,公司通过开发新型业务系统,扩大业务覆盖度。在海外市场,主要竞争对手为行业内国际厂商,全球相关行业市场容量非常广阔,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市场开拓和技术积累,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具备较强竞争力,在协议识别、网络日志分析、网络内容深度智能分析、数据分析、业务呈现、项目交付及持续运维等方面形成公司的整体优势。公司通过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解决方案、良好的交付与运维能力、先进的数据解析和挖掘技术,为业务拓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大数据运营产品:近年来,国家层面在持续加码数据要素的建设,各省市也在响应国家号召,从机构建设到政策落地上开展了大量工作。而企业端则是面对整体全球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更加重视利用数据挖掘组织内部效率与运营能力提升的潜力。不论是传统的数据中台行业亦或是数据治理行业,当前行业集中度仍保持较低水平,行业的活跃参与者大致分为平台生态厂商、解决方案厂商和独立中台厂商三类。经过近几年对于产品研发的持续投入,当前公司与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进行产品对比时,已处于均势状态,甚至在核心的指标管理、业务驱动理念等领域处于行业内领先地位。公司深耕大数据领域多年,积累了制造业、石油化工、交通、创投、设计、审计等行业的数字化转型经验;同时与主流的可视化、云平台厂家建立了良好的生态合作,推出多个重点行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方案。目前公司在国内数据智能领域及企业数智化转型服务领域具有突出市场表现,已连续两年入选大数据、大数据分析平台、数据中台等行业图谱的典型代表企业。目前所获行业奖项已涉及中国信通院、DAMA中国、爱分析、数据猿等大数据行业权威渠道,得到行业的高度认可。

  数据与网络安全产品:在网络安全市场,目前厂商众多,竞争激烈。传统的安全厂商还是标准化产品为主,缺乏对各安全产品的融合能力,公司从安全运营角度出发,研发下一代网络安全运营中心,与公司网络可视化产品协同,打通各安全厂商在市场上主流产品,实现日志统一接入、集中研判分析、威胁实时处置、策略统一管理等手段,并贴合用户实际,引入安全运营流程,实现网络安全风险的闭环管理。在数据安全市场,目前产品及服务厂商众多,但提供的产品以泛行业化的产品为主,缺少对于行业用户具体落地场景的研究;另外随着数据要素以及数据安全市场的发展与推进,面向某个数据生命周期阶段的单点产品越来越多,而数据流动场景越来越复杂,用户迫切需要数据安全统一管理与运营平台。公司基于对数据安全产业的发展方向与场景的理解,以“技术+管理+运营”为数据安全治理思路,以数据安全分类分级为基础,结合数据流动态势感知能力,实现数据安全产品的统一纳管和数据安全运营,并将数据安全管理贯穿整个数据生命周期。同时,公司的数据安全管理平台已通过可信数安认证,数据分类分级在首届“中国数据安全大赛-数据识别与分类分级”赛道中获得金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全体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按照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应有的作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成柱先生、肖幼美女士和乐宏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现场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编写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总经理凌东胜先生向全体董事汇报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良好。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322.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24.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59%。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14,669.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8%,公司净资产167,224.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建立建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凌东胜先生、王明意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李守宇先生、伊恩江先生、陈外华先生、范峤峤女士因在关联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回避表决。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则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章程指引,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部分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有效期内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公司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签署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322.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24.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59%。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14,669.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8%,公司净资产167,224.2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利润分配计划》等有关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监事俞浩女士因在关联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回避表决。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有效期内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243,743.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057,525.19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105,752.52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74,138,335.78元后,2023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3,090,108.45元。

  公司2023年业务经营情况良好,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利润分配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造成公司的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2、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本利润分配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利润分配计划》等有关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现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并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人员信息:立信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6)业务信息: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斌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费旖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敏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公司将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2023年审计服务费用为8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9万元(含税),年报所需各专项报告(内控审计等)为16万元(含税)。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会议,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00万元。2023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深创投未发生关联交易。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守宇先生、伊恩江先生、陈外华先生、范峤峤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也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9年8月25日

  (3)法定代表人:左丁

  (4)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6)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创投总资产为5,218,519万元、净资产为2,995,40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4,452万元、净利润193,142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创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深创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深创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和市场选择行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部交易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市场化行为,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则和深圳国资委最新章程指引,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部分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同时,“第六章 党组织”整体修改为:

  第一四八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委员会。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四九条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第一五○条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为5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人。

  第一五一条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一五二条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第一五三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机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因变更上述相应条款,依次对原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事宜,上述业务额度和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当前所处的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经济环境,为了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同时为了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的币种只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衍生品交易,且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基础业务在种类、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外汇套期保值额度使用期限

  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

  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6、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部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

  7、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相关内控制度,落实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或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锁定汇率所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其带来的收益。

  2、预测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外汇收付款滚动预测,存在因实际金额与预测偏离而导致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出现交割风险。

  3、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交易对手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整体可控,但仍存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到期对手方无法履约的风险。

  4、其他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是操作人员未能充分、准确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出现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营活动为基础,以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衍生品交易。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决策,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决策该业务的具体实施。

  3、为了控制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加强外币资金管理,并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确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与外币资金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审慎挑选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5、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已配备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作。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4月9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9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2号云密城A幢中新赛克大厦15F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特别说明:

  议案9和议案10为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议案9和议案10外,其他议案均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

  议案5至议案8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成柱先生、肖幼美女士和乐宏伟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9日13:00-13:3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2号云密城A幢中新赛克大厦15F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斌

  (2)电话号码:0755-22676016

  (3)传真号码:0755-86963774

  (4)电子邮箱:ir@sinovatio.com

  (5)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2号云密城A幢中新赛克大厦15F会议室。

  6、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12

  2、投票简称:赛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 “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 “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 “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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