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4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3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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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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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