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穗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甬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5,800,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8%。
● 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10,3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7.07%,占公司总股本的0.78%。
● 本次质押后,穗甬控股累计质押102,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9.96%,占公司总股本的7.75%。
2024年3月12日,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穗甬控股《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于2024年3月11日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购回手续,延期至2025年3月13日购回,具体如下:
2023年9月13日,穗甬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办理了相关手续(详见2023年9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23-037号公告)。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交易情况:
■
本次质押情况:
■
本次质押股份不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穗甬控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5,800,0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08%;本次质押10,300,000股,占穗甬控股所持股份比例为7.0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8%,本次质押后穗甬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
三、备查文件
穗甬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