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年健康”)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大健康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南城美年大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及长沙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为无锡美华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美华”)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3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美华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孙福玉
住所:无锡市中山路260号五楼部分、六楼全部
注册资本:人民币3,975.3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诊所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无锡美华100%的股权,无锡美华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无锡美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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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无锡美华门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江苏银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江苏银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本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江苏银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7,245.02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8.5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0,860.03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向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