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维护投资者利益,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光大保德信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或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3月14日起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光大保德信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D类基金份额
自2024年3月14日起,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C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或D类基金份额(新增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其中,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按认购/申购金额收取前端认购费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认购费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按每笔交易收取固定金额申购费。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
新增D类基金份额的费率如下所示:
1、申购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申购费),申购费采用固定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笔。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申购费按单笔申购申请分别收取。本基金的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申购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
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D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新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管理费、托管费与现有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平台(含移动终端平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示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为确保光大保德信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且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光大保德信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epf.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同时公告修改后的光大保德信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作相应修改。
2、投资者可拨打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或登录公司网站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光大保德信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3日
附件1:《光大保德信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光大保德信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光大保德信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于2024年3月13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02-8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3日
光大保德信尊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3月19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暂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光大保德信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开通光大保德信网上交易的客户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修改)。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24年3月15日前办理变更手续。2024年3月15日及以后申请办理分红方式修改的客户,修改后的分红方式将在下一次分红中生效。
(4)根据《光大保德信尊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若红利分配金额小于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则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因此,当投资者的红利分配金额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0元(不含10.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4年3月1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5)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6)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
(7)本基金代销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分红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