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龙木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木新材”或“合资公司”)系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钻石木中国有限公司(Diamond Wood China Limited,以下称“DWC公司”)为推广高端、绿色、环保的固雅木木材合资设立,其中公司持有龙木新材49%股权,DWC公司持有龙木新材51%股权。
●鉴于目前固雅木木材市场因素影响,经济效益与原预测发生了变化,综合考虑项目投入及对公司的收益回报情况,公司拟终止固雅木木材工厂项目(以下简称“原对外投资项目”)。
●龙木新材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
一、原对外投资项目概述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并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DWC公司为打造目前亚洲独家生产固雅木的生产基地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并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披露的《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
2021年5月18日,公司与DWC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江苏龙木新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00万欧元,其中公司持有龙木新材49%股权,DWC公司持有龙木新材51%股权。龙木新材成立后,未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
二、原对外投资项目终止的具体情况
(一)原对外投资项目终止的原因
公司和DWC公司合资成立的龙木新材公司,在中国生产固雅木木材的项目推进过程中,尽管公司和DWC公司都付出了相当大的努力,但很遗憾,目前受市场因素影响,经济效益与原预测发生了变化。综合考虑项目投入及对公司的收益回报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后认为现阶段原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已发生变化。
公司尊重合作伙伴,也珍惜双方在过去几年中为尝试和推进该项目所做的贡献。本着这种精神,鉴于目前形势的变化,龙木新材股东同意友好终止原对外投资项目,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按照合资经营合同和中国法律进行龙木新材的终止和清算,并同意注销合资公司龙木新材。双方一致认为友好终止项目是一个理智选择。
(二)原对外投资项目终止的决策程序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固雅木木材工厂项目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终止原对外投资项目,并同意注销合资公司龙木新材,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终止原对外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原对外投资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拟终止的原对外投资项目在合资公司设立后,尚未进行固雅木木材生产,仅销售少量固雅木木材,且原对外投资项目并非公司主营业务。
2、龙木新材各股东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原对外投资项目,后续由龙木新材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注销具体工作。合资公司不涉及各方违约情况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3、截止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出资745万元人民币,合资公司清算后预计可返还公司约340万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最终清算结果为准),原对外投资项目的终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4、合资公司的注销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原对外投资项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