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微信、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品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12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3.022元/股)的情形,触发“宇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宇瞳转债”的转股价格(15.32元/股),则“宇瞳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张品光先生、金永红先生、林炎明先生、谷晶晶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张嘉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张品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金永红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嘉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张品光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以微信、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富勇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监事会同意补选李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监事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监事会同意选举朱盛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监事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监事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待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监事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3219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宇瞳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3月12日,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12日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宇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2 号)同意注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8,875.03万元。
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6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3年8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宇瞳转债”,债券代码 12321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宇瞳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2月19日至 2029年8月10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宇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宇瞳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转股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宇瞳转债”转股价格为15.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19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12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宇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宇瞳转债”的转股价格(15.32元/股),则“宇瞳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宇瞳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2023年8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董事、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张嘉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张嘉豪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嘉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张嘉豪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张嘉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简历
张嘉豪先生,199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12月至2023年1月历任公司研发部工程师、采购部工程师、市场运营中心副总经理、新业务中心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宇承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4年1月至今任上饶市奥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嘉豪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7,500股,与公司董事长张品光先生、股东张品章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张嘉豪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补选监事的情况
鉴于原监事会主席康富勇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将在公司新的监事选举产生后生效。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李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赞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朱盛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监事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朱盛宏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赞先生,198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仪器仪表工程师,2011年6月至2020年7月历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光学工程师、光学经理、高级光学经理,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历任公司制品技术部总监、研发技术中心副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研发技术中心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5,000股。除上述持股情况外,李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朱盛宏先生,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9月至2003年5月,任东莞信泰光学有限公司制造课线长;2003年5月至2007年7月,任缅甸亚洲光学有限公司制造课主任;2007年7月至2009年9月,任深圳市奇骏光电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3年4月,任深圳天瞳制造课课长、副总经理,负责生产管理。2013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组立事业部经理、营业部总监、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产品供应链中心总监、产品供应链中心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盛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69,545股。除上述持股情况外,朱盛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1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1、2、3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 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3月2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
邮编:523863(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天富
联系电话:0769-89266655
传真号码:0769-89266656
联系邮箱:chentianfu@ytot.com;tzb-1@ytot.com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一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90
2、投票简称:宇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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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委托需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
附件三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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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