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并于2024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国林先生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5.6900万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11000038号),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167.0643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6,222.7543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2,167.0643万股变更为16,222.7543万股。公司已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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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并于2024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振林先生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振林、李金村、刘倩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振林、李金村、刘倩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此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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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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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2024年年初至2月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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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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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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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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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披露数据。
4)北京机科国创轻量化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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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履约能力: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并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北自科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北自科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北自科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及额度: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按计划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
●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55.6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3,050,832.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772,298.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8,278,533.27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25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大华验字[2024]001100003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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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最长不超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审议程序
2024年3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自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号3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日
至2024年4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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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3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工研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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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3月29日下午15: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5: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号3号楼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楚
联系电话:010-82285183
电子邮箱:dongban@bzkj.cn
邮编:10012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号3号楼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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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