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简称由“华铁股份”变更为“ST华铁”。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产处置,筹措资金尚需时间,完全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0,787,061股,占公司总股本25.1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399,84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本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80,294,178股,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70,534,17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69%。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集中度较高且存在被强制平仓、司法冻结、司法处置、强制过户等风险。如上述情形发生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文简称“拉萨泰通”)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兆盈瑞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文简称“兆盈瑞通”)函告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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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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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的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以其持有公司的90,240,000股股份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办理股份质押以满足其项目融资需求,因未能按期偿还质权人本金及利息,其持有公司的90,240,000股股份已被质权人行使权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股权处于公开变卖阶段,变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股份质押及变卖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20日、2024年02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可能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兆盈瑞通以其持有公司的139,600,000股股份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办理股份质押以满足其补充流动资金需求,因未能按期偿还质权人本金及利息,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处于民事诉讼阶段,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存在被司法冻结、司法处置、强制过户等情形。股份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04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3、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作为担保人为宁夏中自光伏组件有限公司的借款事项提供担保,因宁夏中自光伏组件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拉萨泰通持有公司的80,294,178股股份进行冻结,被冻结的股份后续存在被司法处置、强制过户等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争取早日妥善解决上述司法冻结事项。本次司法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经营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若被冻结的股份后续被司法处置、强制执行进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将有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最近一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简称由“华铁股份”变更为“ST华铁”。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10,051.94万元(其中本金金额9,562.37万元,归还利息489.57万元),尚未归还余额为129,049.80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16,823.11万元,利息12,226.69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产处置,筹措资金尚需时间,完全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及董事会将持续要求相关责任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0,787,061股,占公司总股本25.1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399,84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本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80,294,178股,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70,534,17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69%。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集中度较高且存在被强制平仓、司法冻结、司法处置、强制过户等风险。如上述情形发生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及其一致行动人兆盈瑞通关于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