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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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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确认收悉。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曲宁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50.59万元。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到账,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进行置换,置换金额为350.59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使用不超过5.9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其支付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曲宁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力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力通”)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有关授信提供担保。前述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董事会认为,广东力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第(一)、(二)、(三)、(四)、(五)、(六)、(七)项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一)、(二)、(三)、(四)、(六)项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核查意见》;

  (四)《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0573号);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捷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是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金额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350.59万元,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需求,可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9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风险可控,公司将对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确保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其对公司的无偿支持,公司无需向其支付对价,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0573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金额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关于同意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639,31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212,79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546,338.0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66,458.99元。2024年2月2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11000096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根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发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具体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66,458.99元,为保障重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现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相关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进行调整。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是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金额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在线”或“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0.59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关于同意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639,31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212,79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546,338.0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66,458.99元。2024年2月2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就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11000096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募集资金开户行共同签署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大华于2024年3月11日出具的《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0573号),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50.59万元,已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350.59万元,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相关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董事会意见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0.59万元。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350.59万元,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0.59万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情况

  根据大华出具的《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0573号),大华认为首都在线管理层编制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4年2月29日首都在线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首都在线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首都在线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0573号);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关于同意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639,31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212,79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546,338.0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66,458.99元。2024年2月2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11000096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就有关募集资金专户与全资子公司怀来智慧云港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碑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首都在线全资子公司怀来智慧云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云港”)。智慧云港就“京北云计算软件研发中心项目-算力中心(一期)”已取得怀来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怀发改备字[2022]90号),已取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冀发改环资[2023]1175号)和环评审批意见(张行审立字[2020]434号)。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为31,901.28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1,901.28万元分批向智慧云港进行增资。增资进度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需求由各方协商确认。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智慧云港增资系为了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智慧云港、保荐人中信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兴业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有关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智慧云港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相关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分批增资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分批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分批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需求,可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分批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关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都在线”)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不超过5.9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不超过2.5亿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3.4亿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关于同意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639,31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212,79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546,338.0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66,458.99元。2024年2月2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11000096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858,791.2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141,208.73元。2022年1月2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第000037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募集资金开户行共同签署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二)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0.59万元。

  (二)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39.48万元。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故经营中会出现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5.9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范围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除此之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存在关联交易。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相关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现金管理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不超过5.9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9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及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存在关联交易。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

  (七)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风险可控,公司将对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确保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现金管理的项目都会经过严格的评估和筛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将实时跟踪和分析资金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相关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现金管理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风险可控,公司将对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确保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都在线”)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无偿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具体金额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置换他行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上述授信无偿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金额、担保金额、期限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年度授权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曲宁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曲宁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担保人曲宁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曲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003,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曲宁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对首都在线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支付担保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进行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此外,以上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曲宁先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情况如下: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曲宁先生无偿为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年初至披露日,前述项下的贷款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2,409.28万元。

  (二)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曲宁先生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曲宁先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期限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2月21日。截至目前,曲宁先生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3,000万元,产生利息20.03万元。

  除以上事项及关联人因任职在公司领取薪酬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曲宁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相关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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