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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 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4-005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24年3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振国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振国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3月8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 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提议人李振国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由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4、回购股份价格的区间: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李振国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李振国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李振国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时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当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八、 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 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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