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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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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3月0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并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九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最低交易限额、取消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及取消基金份额转换限制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3月14日起对旗下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最低交易限额、取消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2957)和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2958)的自动升降级业务、取消不同基金份额类别的转换限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本次修改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自2024年3月14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2、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5%。

  二、新增C类基金份额后的基金费率结构

  1、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

  ■

  2、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本基金通常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各类基金份额最低交易限额

  1、代销网点以及直销网上交易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0.01元,每次追加申购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0.01元。投资人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50,000.00元,每次追加申购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0.0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本基金取消A类和B类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及取消基金份额转换限制

  本基金取消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2957)和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2958)的自动升降级业务,即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将不再把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自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将不再把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自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升降级。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额限制及规则并公告。

  本基金取消不同基金份额类别的转换限制,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中对该业务的限制条款。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开通互相转换业务。如后续开通此项业务,具体办理时间及相关规则请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在本基金取消自动升降级业务后、开通不同基金份额类别转换前,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有需要将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B类基金份额,可先办理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再办理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了相关内容。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以及对涉及取消自动升降级业务及调整基金份额最低交易限额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将同时对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查阅完善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九日

  附件一

  《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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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3月0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并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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