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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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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82                                                  公司简称:南钢股份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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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宏观经济情况

  1、全球经济仍待复苏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估计,2023年全球经济增速为3.1%,增速比2022年放缓0.4个百分点。地缘政治博弈加剧,俄乌冲突呈现长期化趋势,巴以冲突时隔多年再次激化。另外,在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冲击、通胀压力持续存在等因素影响下,全球金融环境收紧、贸易增长乏力、企业和消费者信心下降,经济增长仍面临多重风险挑战。

  2、中国经济回升向好

  2023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经济回升向好。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126.06万亿元,同比增长5.2%,完成年初经济增长预期目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2%。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0%。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5.9%,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6.5%,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9.6%。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货物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0.2%。

  (二)钢铁行业情况

  1、全球钢铁行业情况

  世界钢铁协会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粗钢产量18.88亿吨。产钢量前三名国家未发生变化,仍然为中国、印度和日本。其中,中国粗钢产量为10.19亿吨,占全球粗钢产量的份额的53.97%;印度的粗钢产量为1.40亿吨,同比增长11.8%;日本的粗钢产量为8,700万吨,同比下降2.5%。

  2、中国钢铁行业情况

  2023年,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钢铁行业真抓实干,积极适应市场、主动对接需求、调整品种结构、深化对标挖潜,生产经营整体保持平稳态势,为国民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做出了钢铁贡献。同时也要看到,由于供给强于需求、成本重心实际下移幅度小于钢价降幅,钢铁行业运行呈现“需求减弱、价格下降、成本高企、利润下滑”的态势,提质增效难度加大。

  (1)钢铁供给同比持平,表观消费量有所下降

  2023年,我国粗钢产量为10.19亿吨。主要用钢行业中,房地产用钢偏弱,但降幅收窄,基础设施用钢基本稳定,制造业用钢稳中有增,全国粗钢表观消费量9.33亿吨,同比略降。

  (2)钢材价格同比下降,原燃料价格震荡分化

  受产能过剩和需求疲软影响,钢材价格同比下降,中钢协CSPI钢材综合价格指数均值为111.60,同比下降9.02%。普氏62%铁矿石价格指数均值为119.71美元/吨,维持高位。焦煤、焦炭价格重心下移,安泽主焦煤价格均值为2,164.81元/吨,同比下降21.42%,日照港准一级焦价格均值为2,349.04元/吨,同比下降22.87%;富宝全国废钢价格指数均值为2,675.10元/吨,同比下降10.43%。

  (3)钢材出口大幅上升,进口保持下降趋势

  据海关总署统计,2023年我国钢材累计出口量9,026.4万吨,同比增长36.2%;钢材累计进口量764.5万吨,同比下降27.6%。在国内钢材需求不振的情况下,钢材出口出现大幅增长的趋势。

  (4)钢企利润压力大,行业效益下滑

  钢铁行业面临原燃料价格高位运行、市场需求较弱、产能及环保政策等多重压力。中钢协数据显示,2023年,重点统计会员钢铁企业利润总额855亿元,同比下降12.47%;平均销售利润率1.32%,同比下降0.17个百分点。截至2023年末,重点统计会员钢铁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2.52%,同比仅上升0.2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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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022-2023年中国月度粗钢产量与月均CS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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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022-2023年普氏62%铁矿石价格指数、安泽主焦煤、日照港准一级冶金焦价格和富宝废钢价格指数走势图

  数据来源:wind资讯、mysteel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高效率、全流程钢铁联合企业,具备年产千万吨级钢铁综合生产能力。公司围绕“一体四元一链”(即钢铁材料“一体”+新材料、新智造、新能环、新互联“四元”,产业链延伸“一链”)进行精准布局、聚焦突破,积极构建以“精”和“特”的钢铁业务为核心+战略新兴产业的相互赋能的复合产业链生态系统,聚焦产业发展和价值增长。

  ■

  注:《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有关常用词语释义同样适用本报告。

  (二)主要产品及行业地位

  1、钢铁材料“一体”

  公司是全球规模效益领先的中厚板生产基地及国内具有竞争力的特钢长材生产基地,工艺装备水平先进,主体装备已实现大型化、自动化和信息化。公司瞄准中国制造业升级及进口替代机会,以专用板材、特钢长材为主导产品,聚焦研发与推广高强度、高韧性、高疲劳性、高耐磨性、耐腐蚀、易焊接等钢铁材料,广泛应用于油气装备、新能源、船舶与海工、汽车轴承弹簧、工程机械与轨交、桥梁高建结构等行业(领域),为国家重点项目、高端制造业升级提供解决方案。

  公司研发投入连续多年超过营业收入的3%,持续进行产品迭代创新及“卡脖子”技术攻关,开发超低温用镍系钢、大厚度(≥100mm)止裂钢、超高强度1300MPa级结构钢板、高等级(600HB)耐磨钢、海底抗酸管线、低温环境用高锰钢、大型集装箱船用大线能量焊接用钢等先进钢铁材料,超低温用9%Ni钢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公司坚定“智改数转”转型,目前已打造了1个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1个国家级5G工厂、2个省级智能工厂、2个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及7个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努力建设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先进材料制造商。

  (1)钢材产品分下游应用行业(领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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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023年钢铁产品主要下游应用行业(领域)结构及销量情况

  新能源与油气装备领域:公司新能源领域覆盖风电、水电、核电、太阳能发电用钢。风电用钢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实现轴承、紧固件、螺栓、螺套的全系列批量化配供。高强度水电用钢(国内领先的800MPa级、600MPa级)应用于白鹤滩水电、河南洛宁抽水蓄能电站等国家重大工程。核电用钢按HAF003质保体系生产,为核电站提供专用中厚板并配套核电螺纹钢,广泛应用于苍南核电、太平岭核电等国内重大核电工程;高端核电用钢应用在“华龙一号”等核电项目机组关键部件。

  公司超低温用9%Ni钢连续十余年国内市场占有率领先,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供货国家管网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等知名企业,同时还研发了7%Ni、5%Ni、3.5%Ni等超低温钢系列产品,累计供货超过30万吨,并配套研发超低温螺纹钢筋及套筒,可满足客户的一站式需求。目前,公司已供货29座LNG接收站供货,包括14座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总数超过100台陆地LNG储罐。

  公司油气装备领域用钢通过API Q1及API会标产品(石油石化天然气行业用钢)认证,相关产品通过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Saudi Aramco(沙特阿美)、Total Engergies(道达尔能源)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第二方质量审核认证。宽厚高等级X80、抗酸、抗大变形等管线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应用于国家管网川气东送、中俄东线、乌干达Tilenga、北极二期Arctic LNG2等国内重点/国际项目,抗酸管线钢国内率先通过沙特阿美认证并供货沙特阿美Marjan海工项目等项目,开发大壁厚海底管线并供货ZULUF项目;石油钻具用钢实现API全钢级覆盖,抗硫钻具钢国际先进,应用于塔里木、中东等酸性油气田。

  船舶与海工领域:公司是国内最早通过11国船级社认证企业之一,与国内外知名船舶海工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产品应用于集装箱船、滚装船、豪华游轮、风电吊装船、干散货船以及VLGC(液化气船)、VLEC(乙烷运输船)、LPG、LEG等(超大型)气体运输船等。其中,100mm厚FH40、120mm厚EH36,通过船级社认证,实现了超厚规格船板的供货突破;高强海工板应用于“蓝鲸一号”、“蓝鲸二号”超深水双钻塔半潜式可燃冰钻井平台;100mm厚高止裂韧度集装箱船用止裂钢板,打破国外技术壁垒,国内市场占有率领先,供货全球最大24346TEU级超大型集装箱船,20000TEU以上船型,助力我国大型集装箱船等特种船舶核心关键材料的自主保障;独家供货国内首艘国产大型邮轮“爱达·魔都号”,助力我国大型邮轮建造国产化。

  汽车轴承弹簧领域:公司轴承钢产品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标轴承钢自2009年起具备供货能力,通过十余年的研发、技术、市场开拓积淀,产品纯净度、均匀性国内领先,已获得德国、日本等多家国际知名轴承钢企业稳定供货,国内市场占有率领先。公司通过汽车用钢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汽车钢进入全球主流品牌整车厂,并通过多家世界领先的零部件企业认证。公司为国内多家新能源车企提供轴承用钢、齿轮用钢、电机轴用钢、传动轴用钢、高强汽车悬架弹簧、稳定杆、轮胎螺栓等系列化配套产品;汽车传动轴用钢、汽车悬架簧用钢、非调质曲轴用钢、转向齿条用钢、轴承带钢、工程机械弹簧钢等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领先;高铁用弹簧钢制造的扣件应用国内高铁线累计35条,总业绩国内居前。

  工程机械与轨交领域:公司工程机械钢品种已实现车体、工作装置、底盘三大系统覆盖,与卡特彼勒、三一、小松、临工、徐工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稳定合作。超高强钢和耐磨钢等系列工程机械用钢技术水平行业领先,成为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国内率先实现超高强度结构钢板屈服强度1000MPa级以上、高等级耐磨钢硬度600HB批量供货。履带底盘系统实现“四轮一带”全系产品覆盖,同时活塞杆、油缸管、斗齿等用钢已实现系列化,并出口至东南亚及俄罗斯等国家或地区;链轨节用钢应用于徐工“神州第一挖”。公司通过轨道交通用钢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高铁刹车盘用钢填补国内空白;高疲劳导轨钢实现进口替代,供货至全球导轨行业龙头企业;250-350km/h高铁弹簧用钢取得CRCC认证,形成客货车、动车、高铁的低速到高速列车弹簧钢全系列覆盖,供货重大高铁及省市地铁项目。

  桥梁高建结构领域:公司紧跟国际桥梁建设技术创新步伐,现已形成Q345q-Q500q、耐候(含免涂装)桥梁钢系列(含耐候连接、焊接用钢)、桥梁用不锈钢复合板等全系列、多品类的批量供货能力,应用于连镇铁路五峰山特大桥、九龙湖大桥、广东临海桂湾河桥、沪杭甬快速路、甬舟铁路西堠门公铁两用大桥等国内重大/重点项目及克罗地亚佩列沙茨跨海大桥、中俄黑河大桥等国际项目。耐候桥梁钢供货国内首座免涂装耐候铁路钢桥一一藏木雅鲁藏布江特大桥;高性能桥梁复合板系国内最大供应商;高耐候、高抗延迟断裂、高韧性桥梁用10.9级和12.9级耐候螺栓钢及高强焊丝钢,为新一代绿色、大跨度及轻量化钢结构耐候桥梁提供材料基础;配套桥梁用大线能量焊丝钢,可实现进口替代。

  公司为北京冬奥会雪车雪橇中心“雪游龙”定制“耐候钢”,耐大气腐蚀性能为普通钢种的8倍;高强度结构钢用于国家高山滑雪中心、跳台滑雪中心;澳标结构钢板覆盖5-120mm厚度范围,出口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

  基础设施领域:公司建筑用材主要用于重点工程项目/基础设施领域。其中,开发出新一代建筑用钢一一HRB600高强螺纹钢产品(目前国标中最高强度等级),专供上海浦东机场项目。

  (2)先进钢铁材料

  公司生产的先进能源用钢、高技术船舶及海工钢、高端工程及矿山机械用钢、高标轴承等特钢品种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新材料产业”的先进钢铁材料。主要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

  报告期,公司持续优化品种结构,同比增益4.12亿元。公司先进钢铁材料销量为258.79万吨,同比增加25.15%;占钢材产品总销量25.06%,占比增加3.85个百分点;综合平均销售价格5,972.81元/吨(不含税);毛利率16.03%,同比增加0.26个百分点;毛利总额24.78亿元,同比增长16.66%,占钢材产品毛利总额41.98%。

  2、新材料、新智造、新能环、新互联“四元”

  (1)新材料

  金元素复材:金元素复材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秉承“打造全球金属复合材料行业引领者”企业愿景,为客户提供先进复合金属材料综合解决方案。金元素复材同时拥有热轧复合板和爆炸复合板两种主流生产工艺,系国内品种最多的金属复合材料生产基地之一。

  (2)新智造

  金恒科技:金恒科技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首批两化融合咨询服务机构、工信部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供应商,先后获得冶金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工信部工业互联网数字孪生大赛一等奖、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金恒科技秉承“数字化转型生态构建者”的企业愿景,深耕产业数字化领域,融合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不断拓展数字工厂、智能集控、智能装备等市场,形成了运营智慧化和生产智能化两大系列的产品及解决方案,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开展信息技术与工业场景的融合,助力新型工业化建设。金恒科技的重点及战略客户100多家,覆盖钢铁、能源、矿山、环保等行业。报告期,金恒科技通过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V2.0 L5最高等级评估。

  金宇智能:金宇智能致力于深耕钢铁、铁路、航空航天、能源等四大业务板块,聚焦无损检测及其系统集成装置研究开发,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智能检测产品和解决方案。报告期,金宇智能相继开发并实现产业化应用3套系统。其中,钢板全板面全相控阵超声波自动检测系统,填补了国内高性能钢板全板面相控阵探伤机的空白,并荣获智能制造创新大赛(钢铁行业赛道)最具投资价值奖。

  (3)新能环

  柏中环境:柏中环境是一家水务环境领域的综合服务商,其前身为德国最大的水务公司柏林水务集团和专业从事海水淡化及废水处理的Metito集团共同投资设立的水务企业(原柏林水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柏中环境秉承“创新驱动,技术引领,成为绿色低碳领域的价值创造者”企业愿景,为市政、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等提供污水处理、供水及固/危废处理设施的设计、建造、投资及运营管理服务,多年来经营业绩稳健增长,抗周期特征较明显。展望未来,柏中环境将继续践行专业化、资源化、科技化、国际化的转型升级战略,坚持创新驱动、技术引领,不断向绿色低碳领域的价值创造者迈进。

  (4)新互联

  钢宝股份:钢宝股份秉承“产业C2M卓越生态构建者”企业愿景,聚焦上下游产业链需求及痛点,为产业链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打造C2M生态综合供应链服务平台。钢宝股份自主开发出钢材加工配送云切平台一一“钢E切”,全面整合板材及切割加工资源,为用户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创造价值。

  鑫智链:鑫智链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南京市总部企业,以“值得信赖的供应链数字化解决方案综合服务商”为企业愿景,致力于打造全流程智能化招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S2B2C电商平台、可信普惠金融数据服务平台、区块链综合服务平台及相关数据应用服务;投标平台获EBS最高级认证,MRO平台入驻供应商超千余家。

  鑫洋供应链:鑫洋供应链以客户需求为驱动力,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的智慧供应链生态企业,以云科技平台为载体,嫁接内外部资源,围绕车、船、港、仓、大数据等打造共融共生的开放型生态系统。

  3、产业链延伸“一链”

  (1)上游供应链延伸

  海外年产650万吨焦炭项目:公司围绕上游产业链布局,在印尼青山工业园打造海外焦炭生产基地,合资设立印尼金瑞新能源、印尼金祥新能源,分别建设年产260万吨、390万吨,合计年产650万吨的焦炭项目;新设蔚蓝高科技集团,对印尼金瑞新能源、印尼金祥新能源赋能,推进全球化战略落地。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印尼金瑞新能源4座焦炉均已投运,印尼金祥新能源2#焦炉已投运,1#焦炉具备投运条件,3#焦炉完成砌炉,其余焦炉及其配套设施正在按序推进施工。报告期,印尼金瑞新能源焦产量146.21万吨,销量146.06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9.08亿元、净利润1.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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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印尼金瑞新能源焦炭项目现场       图:印尼金祥新能源焦炭项目首座焦炉投运

  金安矿业:金安矿业系一家集采矿、选矿以及铁精粉的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矿业公司,资源禀赋良好,铁精粉品位可达68%以上,具有年产90万吨铁精粉配供能力。

  (2)产业链价值提升

  金润爱智:金润爱智专注于钢铁耐磨易耗品零件的定制加工、应用推广和全流程服务,致力于以JIT+C2M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工程机械全球服务生态圈,创新运营机制和商业模式,引入国际成熟的OEM服务模式,新建全球工程机械零部件产品配送服务中心和垂直类电商平台,服务全球客户。

  金智工程:公司深入推进“智改数转”,设立金智工程,打造设备全生命周期设备智维平台,推进专业化设备运维一体化管理新模式。金智工程以“致力于打造国内最优秀且最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专业化设备运维服务商”为企业愿景,秉承“极致服务、数智运维、协同发展、共创共享”的企业发展理念,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体验。

  (三)经营模式

  公司以客户为中心,坚持差异化战略,建立“产销研用+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系列化的解决方案。公司已形成独具特色的“高效率生产、低成本智造”竞争优势,通过行业领先的智能制造与精品钢研发体系,持续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竞争力。

  公司注重产业链延伸发展及价值提升,把握“一带一路”机遇,在印尼青山工业园打造海外焦炭生产基地,合资设立印尼金瑞新能源、印尼金祥新能源,合计建设年产650万吨的焦炭项目。两个项目陆续投产后,将成为公司的新业务板块,并大幅度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南钢集团通过南京钢联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钢联合间接持有公司59.10%股份。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由复星高科变更为南钢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郭广昌先生变更为中信集团。

  因南钢集团收购南京钢联从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30%,需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向南钢股份除南京钢联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钢联合以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经新冶钢的全资股东盈联钢铁与南钢集团协商,指定新冶钢作为实际执行本次要约收购的主体,接受和持有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

  上述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新冶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69,077,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6%。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海外年产650万吨焦炭项目

  公司围绕上游产业链布局,在印尼青山工业园打造海外焦炭生产基地,合资设立印尼金瑞新能源、印尼金祥新能源,分别建设年产260万吨、390万吨,合计年产650万吨的焦炭项目。

  印尼金瑞新能源4座焦炉均已投运,印尼金祥新能源2#焦炉已投运,1#焦炉具备投运条件,3#焦炉完成砌炉,其余焦炉及其配套设施正在按序推进施工。两个项目陆续投产后,将成为公司的新业务板块,预计未来可能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四季度钢材产销量及主要产品平均售价等经营数据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7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

  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钢股份”)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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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报告期”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报告期末”指2023年12月31日。

  注2:表格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

  三、其他经营动态

  1、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新发展理念,秉持党建引领,打造高韧性企业。公司全体员工坚定发展信心,守正创新、出奇制胜,以踔厉奋发的精神、团结奋进的斗志、精准有效的举措,克服钢铁行业供需矛盾、原燃料价格高位波动、内部生产与项目建设双线作战等影响,经营业绩稳健,实现营业收入725.43亿元,同比增长2.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5亿元,同比下降1.6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731.77亿元,比上年度末下降2.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5.43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81%。

  2、海外焦炭项目

  公司围绕上游产业链布局,在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省Morowali县青山工业园打造海外焦炭生产基地,合资设立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印尼金瑞新能源”)、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祥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印尼金祥新能源”),分别建设年产260万吨、390万吨焦炭项目。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印尼金瑞新能源4座焦炉均已投运,印尼金祥新能源2#焦炉已投运,1#焦炉具备投运条件,3#焦炉完成砌炉,其余焦炉及其配套设施正在按序推进施工。报告期,印尼金瑞新能源焦产量146.21万吨,销量146.06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9.08亿元、净利润1.39亿元。

  两个焦炭项目投产后,合计将具备年产650万吨焦炭规模,将成为公司新业务板块,并大幅度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烧结机烟气脱硝脱硫工程、球团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焦炭库封闭技术改造项目、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一体化智慧中心建设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75,876.19万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71,843.60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14,882.8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8,915.48万元。

  ●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8,915.48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99号)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905,000股,发行价格为4.00元/股,募集总额为人民币1,787,62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8,858,133.0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8,761,866.95元。募集资金在扣除承销费用后已于2017年9月14日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第0011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75,876.19万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71,843.60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14,882.8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8,915.48万元。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募集资金专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披露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

  截至2024年2月29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2018年9月5日分别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项目高效利用煤气发电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剩余拟使用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变更为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22,745.37万元。

  注2: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项目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进行变更,同时新增烧结机烟气脱硝脱硫工程、球团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焦炭库封闭技术改造项目、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一体化智慧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69,045.37万元。

  注3:截至2024年2月29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利息净额(扣除手续费)为14,882.89万元,其中8,698.24万元已在前次变更募投项目时包含至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详见公司2018年8月18日披露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一054)、2019年10月12日披露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一088)。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系现金管理收益与银行利息收入及烧结机烟气脱硝脱硫工程、球团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一体化智慧中心建设项目节余。

  1、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与银行利息净额(扣除手续费)收入合计为14,882.89万元,其中8,698.24万元已在前次变更募投项目时包含至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烧结机烟气脱硝脱硫工程节余4,772.29万元,球团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节余628.43万元,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节余3,966.07万元,形成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3、一体化智慧中心建设项目节余3,872.39万元,形成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快“智改数转”项目建设,以历史采购数据分析为指导,加强成本管控,优化实施项目,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并投用,且主要节余募集资金为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决策。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尽快使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预计18,915.4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及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鉴于《准则解释第17号》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列示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披露

  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1)关于契约条件的信息(包括契约条件的性质和企业应遵循契约条件的时间),以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2)如果存在表明企业可能难以遵循契约条件的事实和情况,则应当予以披露(如企业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后已采取行动以避免或减轻潜在的违约事项等)。假如基于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企业将被视为未遵循相关契约条件的,则应当披露这一事实。

  3、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1、披露

  (1)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①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但是,针对具有不同条款和条件的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应当予以单独披露。

  ②报告期期初和期末的下列信息:

  Ⅰ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Ⅱ第Ⅰ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Ⅲ第Ⅰ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例如自收到发票后的30至40天),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例如与第Ⅰ项披露的金融负债属于同一业务或地区的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如分层区间)。

  ③第②Ⅰ项披露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2)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并且无需在首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年度报告中披露第(1)②项下Ⅰ和Ⅲ所要求的期初信息。企业无需在首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中期报告中披露第(1)项和第(2)项所要求的信息。

  ●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南钢办公楼2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9日

  至2024年3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3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24年3月26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南钢办公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书面回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南钢办公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0035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25-57072073

  传真:025-57072064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下午在公司2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李国忠、陈浩荣、王全胜、潘俊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一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1、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65,091,011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41,272,752.75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72.52%。

  如在《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2024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该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比例不超过2023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上述202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上限未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尚需形成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年,公司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新发展理念,秉持党建引领,打造高韧性企业。公司全体员工坚定发展信心,守正创新、出奇制胜,以踔厉奋发的精神、团结奋进的斗志、精准有效的举措,克服钢铁行业供需矛盾、原燃料价格高位波动、内部生产与项目建设双线作战等影响,经营业绩稳健,实现营业收入725.43亿元,同比增长2.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5亿元,同比下降1.6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731.77亿元,比上年度末下降2.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5.43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8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并全体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如下:

  1、钢材产量1,075万吨。

  2、实现营业收入740亿元。

  3、钢铁主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概算20.3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支出23.00亿元。其中,品种质量、提效增益、智能制造项目概算5.39亿元,环保、安全和节能等项目概算6.16亿元,装备措施、公辅配套项目概算8.80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尚需形成议案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王全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符合《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一新、李国忠、郭家骅、陈浩荣、王海勇、肖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并全体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8,915.48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及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并全体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25,964.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21,761.1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并全体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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