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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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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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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同意授权本公司任何董事或董事会秘书,代表本公司依法处理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的存档、修改及注册(如有需要)的手续及其他有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依法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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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十四、审议通过《二〇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二〇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任何董事或董事会秘书依法办理二〇二三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二〇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要点:

  1、母公司(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约为7,757,347千元人民币,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约为19,383,242千元人民币,向股东分配2022年度股利约为1,895,850千元人民币,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约为23,571千元人民币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约为25,221,168千元人民币。

  2、公司董事会建议公司二〇二三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6.8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比例不变,按重新调整后的股本总数进行分配。

  截至2024年3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4,783,251,552股,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但尚未行使的期权合计51,856,276份。假设A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此部分期权全部行权,公司将有4,835,107,828股能获派股息,总计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33.03亿元人民币。

  3、以2024年3月8日公司总股本4,783,251,552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3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约为32.7亿元人民币,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5.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3年度现金股利派发具体时间将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时间以及股息派发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最晚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完成派发。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二〇二四年度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内容如下:

  1、在依照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无条件及一般权力,单独或同时分配发行及处理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额外股份(包括可转换为公司A股及/或H股股份的证券),以及就上述事项作出或授予要约、协议或购买权:

  (1)除董事会可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予要约、协议或购买权,而该要约、协议或购买权可能需要在有关期间结束后进行或行使外,该授权不得超越有关期间;

  (2)董事会批准分配及发行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分配及发行(不论依据购买权或其它方式)的A股及H股的股本面值总额各自不得超过于股东大会通过本决议案的日期本公司已发行的A股及H股的股本总面值的20%;及

  (3)董事会仅在符合(不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它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会行使上述权力;

  2、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两者最早之日期止的期间:

  (1)在本决议案通过后,本公司下年度股东年度大会结束时;或

  (2)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本公司特别决议案以撤销或更改本决议案所授予董事会之权力之日;

  3、董事会根据本决议案第1段所述2024年度授权决定发行股份(包括可转换为公司A股及/或H股股份的证券)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签订、作出、促使签订及作出所有其认为与该发行有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契约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的时间及地点,拟发行新股的类别及数目,股份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包括价格范围),向有关机构提出所有必要的申请,订立包销协议(或任何其它协议),厘定所得款项的用途,及于中国大陆、香港及其它有关机关作出必要的备案及注册,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决议案第1段发行股份而实际增加的股本向中国有关机构登记增加的注册资本);及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做出其认为合适的修改,以增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反映本公司在进行本决议案第1段中预期的分配发行本公司股份后,本公司的新股本结构。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二〇二四年度回购A股股份授权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内容如下:

  1、公司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2024年度回购A股股份(简称“回购股份”)的授权,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或者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且后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出售;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金;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资本市场、本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最终确定;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本公司已发行A股股本5%的授权额度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2、为把握市场时机,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转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事项,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确定回购的最终方案和条款,办理与回购股份有关的事宜;

  (2)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回购方案进行修改、调整或根据情况酌情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或是否继续开展或终止回购方案、出售股份等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出售股份相关事宜;

  (6)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回购及出售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一切事宜。

  3、本次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以下较早发生者:(i)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除非该会议通过决议予以延续);或(ii)在股东大会上,股东通过决议撤销或修改该项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申请的2024年度回购股份授权,是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法办理与回购股份有关事宜的权利,不涉及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资本市场、公司股价的波动和变化、激励效果等因素,择机考虑是否进行回购;如后续开展回购,公司将制定具体的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408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3月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等地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大雄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二○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二○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二〇二三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以及业绩公告》,并发表以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二〇二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二〇二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二〇二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审议通过《二〇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二〇二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41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一、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公司2023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计提934,162千元人民币(本公告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其中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2,252千元,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174千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4,843千元,应收账款保理和长期应收款保理的坏账准备-11,473千元,存货跌价准备803,097千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2,947千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4,972千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55,382千元,预付账款减值准备-7,383千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4,755千元。

  二、本次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收账款保理、长期应收款保理等金融资产的性质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单项计提:有证据表明单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单项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

  组合计提: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考虑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以客户信用等级组合和账龄组合,结合历史信用损失、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定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合计75,796千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对于存货因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3,097千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考虑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客户信用等级组合和账龄组合,结合历史信用损失、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通过单项评估和组合计提,确认合同资产损失,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3年度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2,947千元。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23年度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0,354千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34,972千元,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5,382千元。

  4、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其他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3年度转回预付账款减值准备7,383千元,转回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4,755千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34,162千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919,317千元,相应减少2023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919,317千元。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41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四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种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称“本集团”)拟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类型包括:外汇远期合约、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买入期权、结构性远期合约。

  2、交易金额:本集团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额度折合为53亿美元,即在授权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53亿美元,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交易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为防范汇率、利率波动对本集团资产、负债和盈利水平造成的影响,本集团以正常的进出口业务以及外币借款为背景,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本集团禁止从事衍生品投机行为。

  2、交易金额:本集团在2024年度拟申请折合53亿美元的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之日起至公司下年度股东年度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53亿美元,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为:(1)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折合50亿美元,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保值标的包括外汇敞口、未来收入、未来收支预测、境外经营净投资等。(2)利率掉期额度折合3亿美元,利率掉期的保值标的为外币借款等。

  3、交易方式:衍生品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合约、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买入期权、结构性远期合约,采用本金互换或净额交割方式清算,不涉及履约担保。本集团交易的衍生品属于场外签署的非标准化合约,交易对手方均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衍生品交易合同生效以书面文件确认为准,与各家合作金融机构签订遵循行业惯例的标准化主协议以及补充条款,若出现争议情形,则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原则进行处理。

  4、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占用实际现金流,在授权有效期内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占用不超过等值2亿美元。

  5、交易期限:匹配实际业务需求,除利率掉期外,一般不超过一年。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衍生品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四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还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或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或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本集团衍生品交易为保值型衍生品,合约损益与保值标的价值波动形成对冲关系,其目的是降低汇率波动给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本集团会跟踪市场情况及保值标的变化,针对本集团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做敏感性分析,评估风险发生导致合约产生的损失及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影响;本集团内部有相应的控制机制、止损流程及披露制度,因此衍生品交易面临的风险对本集团经营影响有限。

  2、流动性风险

  衍生品交易以本集团外汇收支预算和实际外币借款为依据,与实际业务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进行清算,或者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规避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

  本集团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他风险

  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本集团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以减少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本集团衍生品交易金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本集团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衍生品交易。

  2、本集团已制定《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和《衍生品投资管理流程》,对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及信息披露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3、公司成立衍生品投资决策委员会及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配备交易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参与交易的人员充分理解衍生品交易的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交易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衍生品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具体授权范围内对衍生品保值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及投票决策,分析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并根据重大市场变化和衍生品实际操作情况及时重新进行风险评估及决策。每半年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进行衍生品交易操作,在交易前需进行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并拟定交易方案(包括交易品种、期限、金额等),提交公司衍生品投资决策委员会予以风险审核,最终经财务总监审批。

  4、本集团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本集团按照要求在衍生品合作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或指定结算账户,在衍生品合约结算日依据交易指令进行资金交割。

  5、公司审计部每半年度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及评估。

  (三)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集团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制度,建立了衍生品交易分析、决策、审批、操作及绩效评估等流程和组织,并以实际业务为基础开展衍生品交易,旨在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本集团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定性,禁止从事任何衍生品投机行为。本集团开展衍生品交易具备可行性。

  四、衍生品交易对本集团的影响

  衍生品交易是本集团为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本集团带来的不利影响所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本集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本集团对衍生品合约的会计核算及列报依据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并将根据证券监管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集团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本集团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衍生品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损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兴通讯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中兴通讯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41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四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兴通讯”)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15亿美元担保额度。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促进集团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15亿美元担保额度,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4.33%。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情况

  公司2024年拟为3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亿美元履约担保额度,用于销售类项目。具体如下:

  1、担保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中兴通讯(孟加拉)有限公司、中兴通讯(泰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印度尼西亚有限责任公司。被担保人情况及基本财务数据请见附录。

  3、额度有效期: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下年度股东年度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在有效期届满时存在未使用的额度,公司将予以核销。

  4、转授权安排:为提高决策效率,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同时转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决策并在发生担保时及时披露。

  (二)公司子公司与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子公司NETA? TELEKOMüN?KASYON A.?.(简称“Neta?”)及其下属3家子公司之间拟为在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1、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合计折合不超过1.15亿美元,各被担保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授信范围包括借款、保函和反向供应链融资等。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下年度股东年度大会召开之日止。被担保人情况及基本财务数据请见附录。

  ■

  2、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及期限:在授权担保额度内,Neta?及其子公司根据与金融机构协商及实际情况确认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

  4、反担保:各被担保人均为Neta?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为中兴通讯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二、本集团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额度获得审议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约921,752.25 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金额最大约388,371.08 万元人民币(其中,预计公司对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约306,759.03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5.71%;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本集团业务的顺利开展。被担保人均属于中兴通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附录:

  1、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

  注1:中兴通讯荷兰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兴荷兰”)为中兴香港全资子公司。

  注2:上述子公司均未被中国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担保子公司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Neta?及其子公司2023年的财务数据为截至2023年10月31日的未经审计报表数据,2022年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据;其他子公司2023年的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2022年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413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59.06亿元人民币,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6.69亿元人民币(含证券业务收入24.97亿元人民币)。

  安永华明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9.01亿元人民币。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安永华明审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属于相同行业的共有70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2亿元人民币。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剑光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逾20年审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丰富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了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批发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婷女士,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至今在安永华明从事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逾15年审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丰富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了制造业、能源行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晔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逾20年审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丰富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了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审计费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30万元人民币(含相关税费,不含餐费),与2023年度持平;2024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126万元人民币(含相关税费,不含餐费),与2023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能够严格按照审计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能够按照审计时间安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和谨慎性,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

  根据安永华明历年的审计工作情况、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及履职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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