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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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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4-01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完成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

  2、本次注销的已回购社会公众股数量为21,572,06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1.74%。本次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40,618,400股变更为1,219,046,340股。

  一、关于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的说明

  1.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含),不超过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6.25元/股的回购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文简称“2023年度回购股份”或“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2023年2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度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3.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以及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公司均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及时发布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4.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约21,572,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约1.74%,最高成交价为4.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0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10,077.5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际回购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股份注销安排和实施情况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已回购社会公众股的注销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回购股份21,572,060股已注销完成,注销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

  三、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实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本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2024年2月29日《股本结构表》编写。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股份注销前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变动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实施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42,902,492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1,330,432股,占注销实施完成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75%。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启动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并在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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