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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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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4-025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5%以上股东财信(郴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郴州)资产”)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股份比例由5.24%被动稀释为4.3%,降低至5%以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号)同意,公司向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89,204,302股股份,向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191,644,339股股份,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480,848,64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财信(郴州)资产持有公司股票为115,809,375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募集配套资金前公司总股本由2,210,479,088增至2,691,327,729。财信(郴州)资产股份数量不变,股份比例由5.24%被动稀释为4.3%,降低至5%以下。

  2024年2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不会对公司的治理产生实质影响。

  2、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4-014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7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3月1日上午9:30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银业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潘郴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内容: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李光梅女士、康如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名郭庆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荣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财信(郴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石启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1)提名李光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2)提名郭庆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3)提名康如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4)提名荣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5)提名石启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内容: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刘兴树先生、刘端女士、王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1)提名刘兴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2)提名刘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3)提名王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3、《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3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公告》。

  4、《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通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3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公司实施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的注册资本发生了变更,由2,210,479,088元变更为2,691,327,729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3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筹办相关事宜。《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4年3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光梅,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任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钨品厂副厂长;2007年4月至2009年9月任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钨品厂厂长;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任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2010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2010年6月);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湖南鼎堃贵金属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任湖南鼎堃贵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9年1月任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迪项目筹建负责人;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锑都环保项目总协调;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湖南黄金集团市场协调部部长;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协调部副部长;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协调部部长;2022年8月至2024年2月29日任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经营部部长。

  李光梅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光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2、郭庆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9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1998年11月至2000年7月任郴州市桂东县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专管员;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任郴州市桂东县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副分局长;2003年7月至2004年11月任郴州市桂东县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分局长;2004年11月至2009年3月任郴州市永兴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2009年3月至2011年7月任郴州市安仁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郴州市桂阳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嘉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任嘉禾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任嘉禾县委常委;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任嘉禾县委常委,嘉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嘉禾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嘉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21年12月至2024年2月28日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4年2月29日至今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郭庆锋未持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原控股股东之母公司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郭庆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3、康如龙,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2013年7月至2016年8月任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其间: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由湖南黄金集团选派到平江县长寿镇凤田村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任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机关第一分工会主席 (2016年11月),综合办公室主任(2016年12月);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综合办主任、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任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综合办主任、选厂厂长兼支部书记,公司工会副主席(2018年9月);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湖南金水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纪委副书记、综合办主任;2019年11月至2021年4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兼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2020年10月);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党支部书记(2022年3月)、副主任,兼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2022年7月至2022年8月任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兼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综合部部长;2022年12月至2024年2月29日任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综合部部长,兼湖南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康如龙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康如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4、荣起,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资产经营二部、业务拓展四部一级业务员;2012年2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业务拓展四部、业务审核部(业务管理部)业务副主管;(其中2011年12月至2012年7月借调公司总部投资投行部;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在交流至公司总部投资投行部工作);2014年2月至2019年1月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业务审核部(业务管理部)、业务六部、投资投行部业务主管;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资产经营四部(投资投行部)业务主管;2019年3月至2022年2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资产经营四部(投资投行部)副高级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资产保全二部副高级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荣起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荣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5、石启富,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 大学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1990年6月至1990年8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国债服务部干部;1990年8月至1992年1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干部(期间:1991年1月至1992年1月随财政厅社教工作队到张家界扶贫;1992年1月至1992年7月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一部副科级);1992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张家界兰苑山庄副总经理、总经理;1994年12月至1998年12月任张家界武陵国际大酒店 总经理;1998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一部经理;2002年5月至2006年1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管理一部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7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9年1月任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09年1月至2016年7月任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任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5至今任财信(郴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石启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股东财信(郴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石启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6、刘兴树,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1月生,先后于湖南师大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求学,获得悉尼科技大学愽士学位。现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民商法实证问题。系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师资库成员。现任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会长、湖南省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发表民商法方面论文40余篇,主持各类研究课题6项,出版专著六部。一直担任长沙仲裁委仲裁员,多年兼任过湖南师大法务办主任、郴电国际、金贵银业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刘兴树不持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兴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7、刘端,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4月生,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讲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副教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副教授、系副主任。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刘端不持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端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8、王辉,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株洲冶炼厂有色金属研究所副所长、所长、技术中心主任兼书记等职务,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顾问。

  王辉不持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4-015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7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4年3月1日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银业白银城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雷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内容: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名吕英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陈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1选举吕英翔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2选举陈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当选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代会专题会议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4日

  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1、吕英翔,男,中国籍,无境外永居留权,1989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2012年10至2013年9月在广州华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从事设计工作;2013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深圳市现代城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12月至2018年11月在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先后从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和副部长;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划经营管理部副部长;2019年12月至2022年10月先后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郴州市郴投航凯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先后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郴州市郴投航凯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郴州市郴投集智文化旅游运营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郴州市郴投航凯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郴州市郴投集智文化旅游运营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3年11月至今任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郴州市郴投集智文化旅游运营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吕英翔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吕英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2、陈念,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5月生,本科学历。现任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董事会秘书、党群综合部主任。2007年9月至2009年8月任湖南东港锑品有限公司采购员;2009年8月至2010年5月任湖南东港锑品有限公司综合办秘书;2010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湖南东港锑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1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湖南东港锑品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湖南东港锑品有限公司副经理;2016年12月至2022年4月任湖南黄金集团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部纪检委员、党群部部长、综合办主任兼任工会副主席;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任宝山矿业投资发展办公室主任;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任宝山矿业机关综合党支部书记、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投资发展办公室主任;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任宝山矿业董事会秘书、机关综合党支部书记、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投资发展办公室主任;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任宝山矿业董事会秘书、党群综合部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兼投资发展办公室主任;2023年3月至今任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董事会秘书、党群综合部主任。

  陈念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子公司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任机关党支部书记、董事会秘书、党群综合部主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4-020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刘端,作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已承诺将参加深交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端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刘端

  日期:202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4-019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刘兴树,作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兴树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刘兴树

  日期:202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4-021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辉,作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已承诺将参加深交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辉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王辉

  日期:202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4-023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提名刘端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已承诺将参加深交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 、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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