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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4-00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全体12名董事亲自或委托出席本次会议,其中董事张志强先生委托董事长戴军先生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书君先生、监事马敬安先生、职工监事唐晓平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提名赵伟先生、曾庆华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已获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批准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提请召开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4-004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9日收到本公司董事张志强先生、董事李强德先生的辞职报告。因达到退休年龄,张志强先生申请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强德先生申请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张志强先生、李强德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的任何职务。

  张志强先生、李强德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及本公司没有不同意见,亦无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张志强先生、李强德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董事会对张志强先生、李强德先生为本公司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需增补两名非独立董事。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赵伟先生、曾庆华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上报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赵伟先生、曾庆华先生作为本公司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前,原任董事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的职责。

  赵伟先生、曾庆华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赵伟先生简历

  赵伟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七年十月,高级经济师,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现任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赵先生曾先后就职于河北省电力公司、河北邯峰发电厂、河北峰源实业有限公司、河北电力燃料公司、河北华峰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华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负责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负责人)、中国华电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赵先生在企业管理、电力运营、战略投资等领域具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董事候选人曾庆华先生简历

  曾庆华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七年十二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东北电力学院电力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现任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电甘肃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曾先生曾先后就职于佳木斯发电厂、黑龙江华电佳木斯发电有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华电桐梓(遵义)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曾先生在企业管理、电力工程、产业发展等领域具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4-005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6日下午14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6日

  至2024年3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另行刊登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01、1.02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凡是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附件1)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境外股东的登记另载于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内)。请有意到会议现场参会的股东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与下方联系人取得联系,以便在会议召开当日准时进入大厦。

  (二)登记时间: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9:00时至13:00时。

  (三)异地的股东也可通过邮寄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事宜,有关登记文件应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至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

  (五)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邮政编码:100031。

  (六)联系人:孙秒

  联系电话:010-83567909

  传真号码:010-83567963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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