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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68     股票简称:中国能建     编号:临2024-003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24年3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组织会议召开相关工作,包括会议召开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另行发布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1868     股票简称:中国能建     编号:临2024-004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1868    股票简称:中国能建    编号:临2024-005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前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4年3月29日。

  鉴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经会议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延长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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