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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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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临港街道润华路7号-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缪金凤女士担任大会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哲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1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且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单独统计,上述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沈萌、张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03-01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利转债”2024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江苏省江阴市临港街道润华路7号-1公司会议室召开“苏利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数量为50,130张,占债券登记日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的0.5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缪金凤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等因素,拟将募投项目“年产1.15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建设内容中的“1,000吨丙硫菌唑”变更为“2,000吨丙硫菌唑”、“500吨对氯苯硼酸”变更为“2,000吨霜霉威盐酸盐”、“5,000吨对苯二甲腈”变更为“10,000吨间苯二甲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因此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新建生产厂房、年产2,000吨丙硫菌唑、1,000吨吡氟酰草胺、2,000吨4,6-二氯嘧啶、2,000吨苯并呋喃酮、2,000吨霜霉威盐酸盐、10,000吨间苯二甲腈的生产线及配套公用设施和购置生产、检测及其他辅助设备。原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1.9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上述项目拟投资总额变更为148,328.09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保持不变,仍为94,361.9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详见《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同意票50,13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反对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弃权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

  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同意并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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