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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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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为摩根标普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A类份额代销
机构的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已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银行”)签订了基金销售代理协议,现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新增渣打银行为摩根标普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A类份额(基金代码:017641)的代销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渣打银行开展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等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渣打银行的规定为准。

  有关摩根标普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A类份额(基金代码:017641)销售的具体事宜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6083/(0755)33382730

  网址:www.sc.com/cn/

  2、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am.jpmorgan.com/cn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摩根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进行比例配售的公告

  摩根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60350,认购代码:560353,场内简称:A50指数)已于2024年2月28日结束募集。根据《摩根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截至2024年2月28日,本基金累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已超过本次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对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8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

  本基金募集期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将另行公告,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适合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关于摩根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摩根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60350,认购代码:560353,场内简称:A50指数)原定募集期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日。其中,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日,网下现金发售日期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日。

  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摩根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摩根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本基金的实际募集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期提前至2024年2月28日,即2024年2月28日为本基金的最后一个募集日,2024年2月29日(含当日)起,本基金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调整后,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8日,网下现金发售日期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8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8日。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 4888

  2、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适合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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