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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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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18号苏盐井神公司1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旭峰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了见证意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因公务原因,董事王海青女士,独立董事宋亚辉先生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2人,因公务原因,监事尹同阳先生、卢龙先生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长吴旭峰先生、董事肖立松先生、莫宗强先生、独立董事成志明先生、沈红女士、董事会秘书戴亮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张旭东先生、赵敏前先生、刘洋先生、总经理助理尚庆旺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关于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曼、王雪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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