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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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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6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倪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额度是公司根据英博数科业务顺利开展需要评估设定,为支持英博数科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为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签订的智算中心业务合同中英博数科承担的履约义务提供不超过3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为便于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公告》(2024-026)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27)。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被担保企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公告》(2024-02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提供业务合同履约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业务开展,公司拟为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能”)签订的智算中心业务合同中英博数科承担的履约义务提供不超过3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及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本次向英博数科提供担保的情况

  考虑到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成立时间较短,但经营发展较快,为支持英博数科业务开展,公司拟为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签订的智算中心业务合同中英博数科承担的履约义务提供不超过3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智算中心业务合同指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就智算中心项目项下签订的《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议》、《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一一补充协议二》、《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一一补充协议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以及未来就智算中心项目项下与北京京能拟签订的其他业务合同。后续业务合同是否签订、签订时间及合同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英博数科与交易对方均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便于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二、英博数科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2-06-01

  法定代表人:李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楼43层43内01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持有英博数科100%股权。英博数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英博数科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相关方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需由公司与北京京能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是公司根据英博数科目前业务顺利开展需要评估设定,为支持英博数科持续稳定发展。上述担保事项中,公司及英博数科与交易对方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为英博数科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便于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77,7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24,92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44%。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4日(周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1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9:15至2024年3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3月8日(周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代表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其他议案统一表决。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3月14日(周四)9:30-11:30、14:30-16:3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王彬彬张承杰

  (3)联系电话:(0591) 88070028;传真: (0591) 88074777

  (4)邮政编码:350002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29”,投票简称为“鸿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以为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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