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华融融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详见下表)协商一致,自2024年2月29日起,下列销售机构暂停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入)等业务。已通过下列销售机构购买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当前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持有处于封闭运作期的基金的投资者可在基金赎回业务开放期内通过下列销售机构办理赎回业务。
上述销售相关业务的办理恢复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一、暂停办理销售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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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
关于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业板ETF广发”)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2月28日起,本公司选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创业板ETF广发(159952)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定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2月28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广发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0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4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