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2月27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第六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24年2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李鸿斌先生、杨宇翔先生、薛健先生、黄海明先生、赵广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肖建波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等工作的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云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黄云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起,公司董事长肖建波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黄云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6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等工作的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云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黄云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起,公司董事长肖建波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黄云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黄云鹏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
联系电话:0755-26919396
传真:0755-26413837
电子邮件:huangyunpeng@sunseaaiot.com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黄云鹏先生简历:
黄云鹏先生,1984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主管,西部矿业(上海)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珠海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珠海九控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自2022年8月入职公司,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黄云鹏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
黄云鹏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黄云鹏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黄云鹏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