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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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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4-013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

  2024年2月27日,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全体董事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圆全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4年6月,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三十多年以来天圆全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圆全首席合伙人为魏强,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甲19号国际传播大厦5层22、23、24、25号房。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圆全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2人。

  3、业务信息

  天圆全2022年度业务收入14,268.0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0,977.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271.72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仓储与电子商务,互联网广告传媒和信息技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476.03万元。天圆全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圆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万元。近三年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天圆全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天圆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行政处罚1次;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人次、行政处罚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瑕,1994年入职本所,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乔冠雯,2011年入职本所,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丽旬,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周瑕、签字注册会计师乔冠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丽旬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圆全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审计服务工作量和配备人员、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最终确定最终审计收费。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5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7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对天圆全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圆全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良好的履职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天圆全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圆全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4-015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14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文化园路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区二期元君书苑F1号楼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14日

  至2024年3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09:30-11:30,14:00-16:00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文化园路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区二期元君书苑F1号楼3层证券事务及投资部

  联系电话:010-87835799

  电子邮箱:info@zwhlgroup.com

  邮政编码:100123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需在2024年3月13日15:00前送达登记地点,出席会议时应出示登记文件的原件(委托人持股凭证除外)。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对天圆全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圆全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良好的履职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天圆全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4-014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2月27日,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全体董事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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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公司章程》作出上述修订后,相应章节条款排序依次顺延调整。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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