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方圆
自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以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各地派出机构密集召开相关主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各商业银行抓紧完善相关工作专班、建立绿色通道、完善房地产融资尽职免责实施细则,积极推动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
建立授信绿色通道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联合当地住建部门印发通知,建立以城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各监管分局与当地住建、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参加的会商平台。研究制定城市融资协调机制的落实办法、实施细则,及时共享各部门信息,定期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对房地产项目逐个甄别研判,提出可给予金融支持的项目清单。
除湖北监管局外,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已有山西、宁波、天津、广东、内蒙古、云南、重庆、四川等地监管局召开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部署推进会议,并在执行层面对商业银行提出要求。
山西监管局表示,指导推动辖内银行机构准确领会金融监管总局专题会议精神,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融资需求“应该满足的尽量满足”“能加快办理的加快办理”,同时切实把控经营风险,对业务开展中的疑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做好报告反馈。
天津监管局强调,要督促指导金融机构特别是项目贷款主办行按市场化、法治化要求自主评估项目可行性,对符合授信条件的项目,要建立授信绿色通道,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
已取得初步进展
据了解,目前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已取得初步进展。
天津监管局表示,第一批融资支持项目名单已按程序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一些项目已在授信审批、贷款展期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重庆监管局表示,辖内商业银行积极响应,有效对接名单内开发项目,相关工作取得初步进展,部分项目已获新增授信,部分贷款已实际投放到位,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展望未来,内蒙古监管局要求,相关银行机构要聚焦经营性物业贷款、存量到期业务接续展期、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服务“三大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用足用好政策,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最新数据,截至2月20日,全国29个省份214个城市已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分批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并推送给商业银行,共涉及5349个项目。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各城市政府将做好相关保障与风险防控,分别形成“推送-反馈”的工作闭环和“发放-使用-偿还”的管理闭环,确保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开发建设,严防资金被挪用于购地、偿还债务或其他投资。加快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共同维护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