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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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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送达公告

  谭平江(香港身份证号R2×××98(1)):

  因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你作为公司时任董事、总裁,组织、实施了相关违法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上述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生效,但你至今未按规定缴纳罚款。

  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2024〕1号)。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前述法律文书(联系电话:025-69880623)。逾期即视为送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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