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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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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峰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韬出席现场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出席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鹤、刘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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