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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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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08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8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云中药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云中药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取得河南一心堂康健药业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取得河南一心堂康健药业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关于增加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增加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07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9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8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冯萍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云中药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云中药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取得河南一心堂康健药业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取得河南一心堂康健药业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加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关于增加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14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在公司原经营范围中增加“足浴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住房租赁;中草药收购”,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17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宜良宜骏药业有限公司

  10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宜良宜骏药业有限公司10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宜良宜骏药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0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并发布《关于公司收购宜良宜骏药业有限公司10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号)。

  截至本公告日,已按协议约定完成全部10家门店铺面租赁合同改签,门店固定资产及存货盘点交接,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门店已开始营业。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12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盘活公司金融资产、提高资产周转效率,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拟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2024年度。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二)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国有、股份制银行,并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结合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2024年度,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

  (四)实施额度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资产池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总额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开展资产池,实现以下目的:

  (一)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等资产存放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二)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等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有利于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资产到期回款的入账账户。入池质押资产和质押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期不一致会导致回款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增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资产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资产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资产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跟踪管理到期票据资产托收、解付情况,避免担保风险发生。

  四、资产池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情况

  (一)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集团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集团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资产和待开应付资产统筹管理,盘活公司票据资产,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2024年度。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2024年年度。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10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取得河南一心堂康健药业有限公司

  控股权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取得河南一心堂康健药业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一心堂”)对外投资取得河南一心堂康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心堂康健”)控股权并增加其注册资本。其中:河南一心堂以自有资金2,329万元受让南阳万佳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万佳”)持有的一心堂康健63%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后,河南一心堂持有一心堂康健67%股权;在南阳万佳将所持有一心堂康健的63%股权变更登记至河南一心堂名下,河南一心堂实现对一心堂康健67%的控股权后,河南一心堂和南阳万佳双方将按持股比例完成对一心堂康健1,500万元的同比例增资。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阳万佳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1055990929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南召县城关镇人民路与古城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

  法定代表人:张万红

  注册资本:100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10-30

  营业期限:2012-10-30 至 2024-10-2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诊所服务;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截止目前,南阳万佳相关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经查询,南阳万佳、南阳万佳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一心堂康健药业有限公司

  2、住    所: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路与古城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195号

  3、法定代表人:张万红

  4、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诊所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出资方式:河南一心堂以自有资金2,329万元受让南阳万佳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持有的一心堂康健63%股权。

  7、股本结构及变动情况:

  ■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

  9、一心堂康健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10、经查询,一心堂康健、一心堂康健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5月5日,经公司2022年第5次总裁办公会审议决议,河南一心堂与南阳万佳共同出资设立一心堂康健,2022年8月9日一心堂康健取得由南阳市南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其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河南一心堂以自有资金2,329万元受让南阳万佳持有的一心堂康健63%股权,股权转让后,河南一心堂持有一心堂康健67%股权。股权结构如下:

  ■

  为保证一心堂康健正常经营及资金需求,股权转让后,河南一心堂和南阳万佳双方将按持股比例完成对一心堂康健1,500万元的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一心堂康健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1,900万元,股权结构将变更为:

  ■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保障公司在河南省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拓展公司在河南省的覆盖范围,保障公司未来的产业战略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加公司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产品统采能力和配送能力,加强公司在河南省的药品销售网络建设。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一心堂以自有资金受让一心堂康健股权并对其增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战略规划,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为此,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河南一心堂康健药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3、《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河南一心堂康健药业有限公司63%股权资产评估报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16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收购简阳市惠康大药房15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收购简阳市惠康大药房15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议案》,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收购徐红持有的简阳市惠康大药房等合计15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并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收购简阳市惠康大药房15家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号)。

  截至本公告日,已按协议约定完成全部15家门店铺面租赁合同改签,门店固定资产及存货盘点交接,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门店已开始营业。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09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

  云中药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心堂”)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云中药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并同意控股子公司云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药业”)就本次增资修改《公司章程》。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云中药业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促进云中药业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因此,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对云中药业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云中药业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7,000万元。

  2、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中药业有限公司

  2、住    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一心堂(怒江)医药产业园

  3、法定代表人:周兴武

  4、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中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林木育种和育苗及销售;技术推广服务;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云中药业92%股份。

  8、增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对云中药业进行增资。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10、经查询,云中药业、云中药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是为了保证该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改善其流动资金状况,便于其对外开展业务合作,整体提高其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中药业,风险较小。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本次增资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13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因经营需要,2024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担保以下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1.1亿元,用于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1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草堂”)担保下属子公司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新增申请综合授信共计0.1亿元,用于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0.1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以上综合授信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中票、短融、超短融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单位:万元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二)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

  股权结构:

  ■

  (三)被担保人名称: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

  股权结构: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全资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全资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有利于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本草堂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少数股权提供反担保;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叶洹、曾志佳以所持股权质押及个人信用向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以上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人民币1.1亿元,本草堂为其子公司担保合计0.1亿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5,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4,366.37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21%(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事项新增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总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为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事项新增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总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11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号)核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263.92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总额60,263.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7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396,226.4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9,563.92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03.54万元。

  2019年4月25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呈贡支行(账号78110078801600000196\ 78110078801400000201)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为了有效达成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同时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针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由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宁公司)实施部分的投资,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华宁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账户:78110078801900000238。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17.0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4,996.51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818.35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1,791.61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4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至2023年3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公司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三、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增加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详细情况

  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实施主体由公司(位于昆明)调整为由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成都一心数科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心数科”,位于成都)共同实施。

  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原因:公司于2023年7月在成都市成立一心数科,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营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未来将为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做产品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

  五、审批程序

  本次是增加募投项目具体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增加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合规合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尽快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本次调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全体监事同意《关于公司增加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一心堂增加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文件。前述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一心堂增加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六、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15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4年3月13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至议案4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4年2月23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1、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2、议案3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其中:议案1-4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3月12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50500,信函请注明“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红、阴贯香

  联系电话:0871-68185283

  联系传真:0871-68185283

  联系邮箱: 002727ir@hxyxt.com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7”,投票简称为“一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4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上述议案1-4中,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 会 回 执

  致: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下午14点举行的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4年3月12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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