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2月2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2024年2月2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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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2月2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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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