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
● 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解除质押公司股份8,218,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39.13%,占公司总股本的2.17%。本次解除质押后,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星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星皓”)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2023年2月28日,浙江星皓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870,000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完毕,除派发现金红利外,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浙江星皓上述质押股份数由5,870,000股变更为8,218,000股。
2024年2月19日,浙江星皓将上述质押给中信证券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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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涉及的股份数据已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浙江星皓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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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浙江星皓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况。若浙江星皓后续存在质押情况,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