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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推进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推进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腾景科技”)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对公司价值高度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余洪瑞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切实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专注主业和降本增效,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一、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专注公司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专注于从事各类精密光学元组件、光纤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光通信、光纤激光等领域,部分应用于量子信息科研、生物医疗、消费类光学等领域。公司凭借在光学光电子领域的技术沉淀,建立了五大类核心技术,涵盖了光电子元器件制造的主要环节。公司依托核心技术,对光学光电子行业进行了产业链布局,主要业务和产品覆盖了光学材料、精密光学元组件、光纤器件,多款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深技术护城河,紧跟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开拓新市场,增强新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坚定落实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自上市以来,公司连续3年进行现金分红,分红比例分别占当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02%、30.93%、31.02%,累计现金分红5,627万元,致力于为投资者带来良好的回报。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充分利用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和自有资金,保证未来经营的稳健发展,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公司将持续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诸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二、提议回购的具体内容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余洪瑞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21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对公司价值高度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余洪瑞先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余洪瑞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余洪瑞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该期间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余洪瑞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同意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回购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后续安排

  公司将持续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共同促进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

  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991.14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83.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3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60.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68%。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08,678.75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7.1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90,295.68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2.7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6.98元,较报告期初增加2.65%。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受光通信下游客户去库存影响,海外电信侧、传统数据中心侧的需求阶段性放缓,公司光通信领域收入下降;工业激光下游需求稳步复苏,新兴应用领域业务正持续开拓中,新增关键生产设施的投入使用增加了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支出,尚未有效发挥规模效应。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高性能精密光学元器件技术创新战略,丰富和完善既有的五大类核心技术,加快建设光机集成与测试类核心技术,并为拓展新兴应用领域业务进行产品及技术开发,继续加大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公司坚持既定发展战略,聚焦主营业务,加强技术创新,持续推进各应用领域的业务布局,为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变动幅度达到30%以上指标的说明

  无。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公司2023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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