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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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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6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7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执行总裁唐冀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唐冀宁先生因个人发展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执行总裁职务。

  唐冀宁先生辞去公司执行总裁职务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唐冀宁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8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下属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川投资”、“复地投资”、“复晶投资”、“杭州复北”、“复颐投资”、“复迈投资”、“南京复久紫郡”、“重庆润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457,243,0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40%。本次办理股票质押后,复川投资、复地投资、复晶投资、杭州复北、复颐投资、复迈投资、南京复久紫郡、重庆润江累计质押数量为1,018,805,043股。

  ●  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409,720,6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1.85%。本次部分股票质押后,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票1,715,949,692股,质押股份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1.21%。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接到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的告知函,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截止本公告日,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10%股份,通过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17家企业持有公司59.75%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1.85%股份。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17家企业为一致行动人。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98,900,000 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4.10%,占公司总股本的2.54%,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33,460万元;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44,080,085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18.43%,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0%,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140,420万元。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

  2、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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