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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85          证券简称:吉祥航空     公告编号:临2024-009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航空”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均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事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3,333,333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666,666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6)本次回购的价格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15.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8)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666,666股至13,333,333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0%至0.60%,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9)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442.6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93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0.4519%、2.1068%。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上限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通过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等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10)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未买卖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已分别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调查问卷并获得回复:

  截至2024年2月19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2024年2月19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王均金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3)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实施完毕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14)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5)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5、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修订《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现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现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现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现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对公司现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废止〈外汇和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制定《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同时,同意废止《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和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对公司现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对公司现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对公司现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对公司现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对公司现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5         证券简称:吉祥航空      公告编号:临2024-010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乃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修订《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现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5        证券简称:吉祥航空        公告编号:临2024-011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目的: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回购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15.00元/股);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实施受到影响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王均金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王均金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3,333,333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666,666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15.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666,666股至13,333,333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0%至0.60%,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442.6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93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0.4519%、2.1068%。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上限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通过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等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未买卖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已分别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调查问卷并获得回复:

  截至2024年2月19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2024年2月19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王均金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实施完毕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5、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实施受到影响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5        证券简称:吉祥航空       公告编号:临2024-012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航空”或“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修订《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的相关手续。

  具体修订如下: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修订后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2月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5        证券简称:吉祥航空        公告编号:临2024-013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目的: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回购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15.00元/股);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实施受到影响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王均金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王均金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3,333,333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666,666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15.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666,666股至13,333,333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0%至0.60%,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442.6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93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0.4519%、2.1068%。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上限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通过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等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未买卖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已分别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调查问卷并获得回复:

  截至2024年2月19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2024年2月19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王均金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实施完毕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5、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实施受到影响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3254348

  (二)回购期间信息披露安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各定期报告中公布回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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