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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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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网购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调整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
转换转入业务上限的公告
华夏智胜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2月8日起调整华夏网购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网购精选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0283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7939,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2024年2月8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二月八日

  华夏智胜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上限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2月8日起调整华夏智胜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华夏智胜先锋股票(LOF),A类基金份额代码:501219,C类基金份额代码:014198,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2024年2月8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规定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二月八日

  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

  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2月8日起调整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A类基金份额代码:007994,C类基金份额代码:00799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2024年2月8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二月八日

  华夏中证500指数智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

  转入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2月8日起调整华夏中证500指数智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500指数智选增强,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233,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234,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2024年2月8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二月八日

  华夏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①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

  ②募集期间募集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③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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