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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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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申购赎回相关规则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自2024年2月8日起修改旗下南方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513650;基金简称:标普ETF,标普500ETF基金)、南方基金南方东英银河联昌富时亚太低碳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687;基金简称:亚太低碳 ETF)招募说明书中申购赎回相关规则。具体如下:

  一、修改内容

  拟对招募说明书中申购赎回所涉及的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的相关规则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1、南方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

  2、南方基金南方东英银河联昌富时亚太低碳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

  本次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后的申购赎回相关规则等详见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其他事项

  1、结合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有权视基金运行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申购赎回相关折算汇率进行调整。

  2、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告仅对修改申购赎回相关规则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调整内容将进行相应更新。

  3、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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