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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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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4-07
债券代码:133003、133040 债券简称:21康佳02、21康佳03
149987、133306 22康佳01、22康佳03
133333、133759 22康佳05、24康佳0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持股比例为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烟台康云公司”,为本公司持股34%的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2.26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为8%。

  2、本公司董事局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为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公司共有7名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目前,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71,349.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43%。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参股公司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1.29亿元和1.8843亿元的财务资助出现逾期,本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专人负责督促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通过寻找第三方收购或继续开发土地等方式解决财务资助逾期问题,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和2023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3)。除上述以外,本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烟台康云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烟台康云公司34%的股权,烟台华毅康侨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烟台华毅公司”)持有烟台康云公司33.66%的股权,毅康控股(烟台)有限公司(简称“毅康控股公司”,为烟台华毅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持有烟台康云公司32.34%的股权。目前,烟台康云公司主要负责建设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479亩环保科技小镇项目(简称“环保科技小镇项目”)。

  烟台康云公司负责的环保科技小镇项目在开发前期,为支付土地款、工程款等日常经营支出,需要公司股东提供股东借款。因此,为了顺利推进环保科技小镇项目,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烟台康云公司提供不超过2.26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为8%。烟台康云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与本公司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烟台康云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环保科技小镇项目用地地价和建设价款、相关税费和项目前期其他资金需求。

  (二)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烟台康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烟台康云公司顺利推进环保科技小镇项目,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本公司董事局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为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公司共有7名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2月30日。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大街68号状元里5号楼。法定代表人:陈佳。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资产评估;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规划设计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评估;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烟台康云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烟台康云公司34%的股权,烟台华毅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毅康控股公司合计持有烟台康云公司66%的股权。烟台华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祥林。烟台华毅公司及毅康控股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向烟台康云公司提供了约2.26亿元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烟台康云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与本公司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烟台康云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烟台康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二)财务情况

  烟台康云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烟台康云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烟台康云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对象:烟台康云公司。

  (二)财务资助金额: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烟台康云公司提供不超过2.26亿元财务资助。

  (三)资金用途:用于支付环保科技小镇项目用地地价和建设价款、相关税费和项目前期其他资金需求。

  (四)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3年。

  (五)财务资助利率:年化利率为8%。

  (六)其他重要条款:烟台康云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与本公司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烟台康云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四、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本次财务资助为本公司与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向烟台康云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符合行业惯例,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环保科技小镇项目用地地价和建设价款、相关税费和项目前期其他资金需求,在环保科技小镇项目顺利推进的情况下,烟台康云公司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其次,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且烟台康云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烟台康云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综上所述,本次按持股比例向烟台康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按持股比例向烟台康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顺利推动环保科技小镇项目,同时,烟台康云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与本公司一起按持股比例向烟台康云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为烟台康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本公司对烟台康云公司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后确定的。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按持股比例为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局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目前,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71,349.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43%。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参股公司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约1.29亿元和约1.8843亿元的财务资助出现逾期,本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专人负责督促烟台康悦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蓝绿摩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并通过寻找第三方收购或继续开发土地等方式解决财务资助逾期问题,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7)和2023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3)。除上述以外,本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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