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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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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4-007
债券代码:127102 债券简称:浙建转债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2、债券代码:127102  债券简称:浙建转债

  3、转股价格:11.01元/股

  4、转股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9年12月24日

  5、截至2024年2月6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2月6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可能触发“浙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24号”文予以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1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浙建转债”,债券代码“127102”。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3)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截至2024年2月6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2月6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11.01元/股的85%,即9.36元/股的情形,预计将可能触发“浙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浙建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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