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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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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码:2024-011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2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包秀银先生《关于提议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包秀银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包秀银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2月6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包秀银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包秀银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7、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包秀银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除认购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外,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包秀银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包秀银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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