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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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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4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5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火全文先生、张桂君先生、吕学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任期不超过三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火全文,副总裁(副总经理),兼山东大区总经理,负责公司山东大区整体经营管理。

  张桂君,副总裁(副总经理),兼任战略发展事业部及反刍料事业部总经理,负责战略发展事业部及反刍料事业部的经营管理。

  吕学志,副总裁(副总经理),分管战略发展事业部、反刍料事业部及海芯事业部的经营管理。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属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均参与表决。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属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均参与表决。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属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均参与表决。

  为了保证《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回购价格等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办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回购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统称“适用法律”)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委任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收款银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适用法律或《公司章程》对本次激励计划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属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均参与表决。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属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均参与表决。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属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均参与表决。

  为保证《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修订及解释本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持股计划约定的股票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持有人确定标准、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等;

  3、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认购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等事项;

  6、授权董事会/公司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或协议文件(若有);

  7、若适用法律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变化对本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修订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适用法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9、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适用法律或《公司章程》对本持股计划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之一的杨建涛先生系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的亲属,薛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均参与表决。

  杨建涛先生在公司任职多年并担任重要职务,其参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主要系考虑到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有助于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积极性,杨建涛先生参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符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杨建涛先生参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获授股票期权2.20万份,占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0.06%;参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获份额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7.00万股,不超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数量的1.0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二月七日

  附件:

  一、火全文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在读;2012年加入公司,一直担任山东大区总经理,负责公司山东大区整体经营管理,现任公司副总载(副总经理)。

  火全文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止于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张桂君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硕士学位。200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工厂运营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总裁助理等职务,现兼任战略发展事业部及反刍料事业部总经理,负责战略发展事业部及反刍料事业部的经营管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

  张桂君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止于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吕学志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学位。2010年加入公司,历任市场中心总监、首席营销官、华南大区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等职务;现分管战略发展事业部、反刍料事业部及海芯事业部的经营管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

  吕学志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止于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约5.226万股;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列示的失信被执人。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5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沈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好,财务状况稳健,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优质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降低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统称“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确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在公司(含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或骨干(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符合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以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该等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

  七、以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审议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规定(以下统称“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审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就拟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

  公司监事沈东先生、王华先生属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审议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切实维护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监事沈东先生、王华先生属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杨建涛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薛华先生的亲属,在公司任职多年并担任重要职务,其参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主要系考虑到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有助于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积极性。杨建涛先生参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符合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杨建涛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四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计不超过99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77,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1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46,762.98万元,连同本次新增的992,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1,238,762.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50%,公司对该等被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其他少数股东能提供反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有序开展融资业务、增强与原材料等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等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计不超过99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含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的反担保),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77,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15,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在执行拟展期或续期的担保。具体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

  注:因部分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较低,导致其资产负债率较高。上述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公司担保风险较小。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增、新设控股子公司的,对该等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额度内分配使用。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公司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本次担保额度授权生效之日起,公司以前年度审议通过的未使用担保额度授权相应终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公司与被担保人的股权关系(见附表一)

  1、附表一所列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需对公司的金融机构融资和应付款项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将在公司提供担保时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承诺在被担保人如无法如期偿还债务,而导致公司履行担保偿还义务后,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有被担保人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2、公司与附表一所列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及提供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和提供原材料等的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其他少数股东及提供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和提供原材料等的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表二。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应付款项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条款内容以与各合作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债权人:提供融资贷款的汇丰银行、渣打银行、花旗银行等金融机构;路易达孚(中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路易达孚(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路易达孚(上海)有限公司、东莞路易达孚饲料蛋白有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中粮油脂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黑龙江国贸农产有限公司、厦门国贸农产品有限公司、厦门国贸农林有限公司和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等原材料供应商。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及增强与原材料等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更有效发挥公司集中采购优势,提高运营效率,保障控股子公司能获得更高的应付账款授信额度,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公司担保风险较小。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好,财务状况稳健,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46,762.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4%,连同本次审议通过的新增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共计1,238,762.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5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逾期金额为0元。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无其他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二月七日

  附表一: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公司与其的股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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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二:被担保人2023年9月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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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为新设公司。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对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提供担保或反担保,额度不超过368,000万元,其中子公司广州海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24,500万元,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3,5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52,337.03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缓解公司产业链部分优质养殖户、经销商等合作伙伴的资金周转困难,加强其与公司的长期合作,促进合作伙伴与公司的共同进步,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借款人”)的融资提供不超过368,000万元担保或反担保,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在执行拟展期或续期的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授权期内任一时点公司对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的担保余额不能超过最高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在授权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权生效之日起,公司以前年度审议通过的对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未使用的担保额度授权相应终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一)担保人、被担保人及担保额度

  1、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广州海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担保公司”)和其他控股子公司。

  2、被担保人均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并经由公司严格审查和筛选其资质后确定,整体风险可控。被担保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被担保人向金融机构等的融资专门用于采购公司产品等。

  4、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68,000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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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担保方式包括为合作伙伴的融资直接向金融机构等提供担保;以及第三方农担公司为合作伙伴向金融机构等融资提供担保后,子公司为合作伙伴向第三方农担公司提供反担保。

  6、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二)风险防范措施

  1、被担保人是经公司严格筛选后向金融机构等推荐的,且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偿还能力的优质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

  2、反担保业务是控股子公司在第三方农担公司对公司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向第三方农担公司提供不超过借款人融资金额40%的反担保,风险可控。

  3、被担保人需完善征信,并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减少公司的担保风险。

  4、借款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账户用于贷款发放与归还,同时该账户融资资金仅用于向公司采购饲料、其他购销或租赁等业务往来,保证了公司销售回款或其他款项的回收。

  5、借款人发生逾期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将借款人的相关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预付货款、销售返利和押金)代为用于偿还借款人逾期贷款本息。

  6、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借款人筛选、贷前授信额度评估、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若出现风险预警情况,马上报告责任部门,启动风险防控措施。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优质养殖户、经销商等合作伙伴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发挥公司产业链优势,促进合作伙伴与公司共同进步与发展,该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优质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提供担保余额为152,337.0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5%;连同本次审议通过的新增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的担保额度为520,337.03万元(其中海银担保公司开展正常对外担保业务额度为473,609.32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1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担保逾期6,358.48万元。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考虑到公司部分综合授信额度将要到期,公司拟在综合授信额度到期后向金融机构继续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24年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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