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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购买地上构筑物
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购买地上构筑物

  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12月4日召开了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为筹建新能源项目储备用地,公司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招拍挂、协议转让等方式,结合各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手续办理进度等情况,按照政府招拍挂程序及工作时间安排,分批次完成储备项目用地约3,763亩及地上构筑物约3.75万平方米的竞拍及购买,具体面积最终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红线图和实测面积为准。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8日、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关于子公司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和《关于孙公司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竞拍土地使用权进展情况

  近日,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与土默特右旗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签订了《地上物出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出让协议”),交易双方将按出让协议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移交所有权,出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土默特右旗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乙方: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

  1.在建工程房屋基本情况:在建工程房屋位于土默特右旗山格架化工园区内,005乡道东侧,萨凉公路南侧,经三路东侧,乙方于2023年12月20日以出让方式取得229,029.46平方米(约343.54亩)土地使用权(合同编号:[2023]-7905),该宗地范围内有在建工程房屋约39,449.54平方米,包括在建服务中心、员工宿舍楼、行政中心等7栋楼,上述在建工程房屋均为毛坯,部分外挂花岗岩石材,部分有窗框,以现存实际情况为准。以上在建工程房屋均已委托第三方进行实体检测。

  2.出让价款:上述在建工程房屋收储时评估价款为5,989.4408万元,本次地上构筑物转让价款为5,989.4408万元。

  3.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十五日内支付甲方全部在建工程房屋出让价款。

  4.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在本协议前以该在建工程房屋形成的债务、发生的抵押、担保等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全部在建工程房屋出让价款,甲方在收到全部出让价款时向乙方交付在建工程房屋、建设档案资料和房屋实体检测报告,同时所有权移交。

  三、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的地上构筑物位于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已竞拍土地上,拟用于筹建的包头新能源项目,有利于减少公司行政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包头新能源项目后续投资建设项目进展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购买地上构筑物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地上物出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旭阳硅料”)与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签署的《工业硅、多晶硅、单晶硅拉晶、单晶硅切片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书》,包头旭阳硅料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内蒙古包头土右新型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产业扶持资金6,267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13%。该项补助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之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此次实收的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将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上述政府补助资金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与资产相关,确认为递延收益,将在项目建成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将根据相关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按相关资产的使用年限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其他收益,预计不影响2024年损益。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对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银行入账证明。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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