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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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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议回购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一、“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磊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在考虑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基础上,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具体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注销及其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提议人王磊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王磊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巩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业绩和盈利能力。公司坚持以原子层沉积(ALD)技术为核心,化学气相沉积(CVD)等多种真空薄膜技术梯次发展的产品体系,依托于产业化应用中心,引领创新性应用,不断向各领域进行横向以及纵深发展。通过自主创新,积极开发半导体、下一代光伏电池、柔性电子等领域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薄膜沉积设备。通过为客户提供一流技术、一流品质和一流服务,不断扩展市场占有率。

  3、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公司高度注重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将持续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通过投资者邮箱、投资者电话专线、上交所“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电话交流以及反路演等多种渠道和形式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4、坚定落实股东回报计划。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致力于公司股价同公司价值增长匹配。当前公司正处于产业布局与业务快速成长期,将继续统筹资本开支、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与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的关系,在充分考虑股东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平衡股东回报与公司未来发展的关系,保证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二、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上述回购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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