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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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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8)。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8月2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二)截至2024年2月4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7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回购最高价格6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5.32元/股,回购均价52.2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3.86亿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实施完毕。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8)。截至本公告披露前,除公司于2024年2月为苏琳女士、傅晓女士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以及傅晓女士因个人投资决策于2024年1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3,000股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的股权架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739万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如公司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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