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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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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审议!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议案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部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标红为修改部分):

  ■

  请审议!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议案五、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匡勤先生、罗津晶女士、李诗女士、林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匡勤先生、罗津晶女士尚未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已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请审议!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候选人个人简历:

  1、匡勤先生:1978年出生,厦门大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任厦门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教授、厦门大学无机化学与功能材料研究所所长,中国化学会高级会员,《无机盐工业》杂志第一、二届青年编辑委员会主任委员,民盟厦大基层委组织委员、第一支部主任委员。先后发表SCI论文140多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项、博士后特别资助1项以及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项目2项,作为骨干成员参与科技部973项目1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项。荣获中国化学会“青年化学奖”,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首届“香江学者”计划。

  2、罗津晶女士:1972年出生,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博士。曾任厦门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副教授、美国迈阿密大学访问学者、日本名古屋大学特任准教授、访问教授。2012年至今担任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副教授。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项,获政府及企业委托科研项目20多项。2009年获厦门大学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13年获厦门大学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017年获厦门大学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3、李诗女士:1983年出生,会计学博士,美国波士顿学院访问学者。曾任职澳洲星巴克咖啡总公司财务部;2007年9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投资分析师;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财务会计与审计研究所副所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厦门市资产评估协会理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在会计权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并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等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课题,参与撰写并出版5部中英文专著。

  4、林涛先生: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及注册税务师资格(非执业)。1994年8月至1996年6月,任厦门特贸有限公司会计;1996年7月至1999年10月,任厦门市湖里区经济贸易发展局科员,科室主管;1999年11月至2001年3月,任东亚银行厦门分行业务拓展专员;2001年4月至2003年3月,任福建厦门今朝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4月至2008年3月,任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4月至2016年9月,任福建天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任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7年9月起至2023年3月,任厦门市安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20年9月起,任南方阿尔法(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8月起任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6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5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泓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控股股东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林泓富先生、黄炜先生、廖元杭先生、张原先生、丘寿才先生、陈晓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陈家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匡勤先生、罗津晶女士、李诗女士、林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内容。

  四、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部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一)原:第一条为规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修改为:第一条为规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二)原:第十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修改为:第十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三)原:第六十七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当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30%以上时,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或者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修改为:第六十七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当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30%以上时,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2002年4月制定以来,多年未进行修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重新修订。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内容。

  六、审议:《关于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期颁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内容。

  七、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内容。

  八、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标红为修改部分):

  ■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发生变化,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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