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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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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8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事宜的进展公告(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极科技”)、厦门芯一代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芯一代”)。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为天极科技、厦门芯一代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5,1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已实际为天极科技、厦门芯一代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25,500万元 、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天极科技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于2024年2月4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厦门芯一代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2,300万元、2,8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新增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计划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4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所属子公司与其供应商之间的业务交易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剂使用。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011”、“2023-020”、“2023-041”、“2023-048”号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州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昌利路六街6号

  2、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庄彤

  4、成立日期:2011年7月26日

  5、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天极科技51.5795%的股权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厦门芯一代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1、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中路1694号万翔国际商务中心2#南楼第7层第704、705、706单元

  2、注册资本:1,190.1054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陈利

  4、成立日期:2017年6月29日

  5、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6、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火炬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厦门芯一代51.0094%股权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厦门芯一代于2023年4月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2,655.96万元,负债总额7,943.78万元,净资产14,712.18万元。2023年4-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8,470.98万元,净利润-392.8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天极科技提供担保

  保证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1)担保额度:最高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公司为厦门芯一代提供担保

  ①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担保额度: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2,3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②与工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1)担保额度:最高余额人民币2,8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责任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及业务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公司能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因此,公司为其申请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为全额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的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92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占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37.72%;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20亿元,占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9.31%,无逾期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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