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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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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222,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94%;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

  3、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是股东对该等股份所作的限售承诺期届满的例行 信息披露,并不代表股东对该等股份的减持计划。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4号)核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或“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910,052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52,492,921 股变更为 305,402,973 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2年8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获配数量、限售期等具体情况如下:

  ■

  注: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即除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12名特定对象的39,687,831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二、股份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自公司2022年8月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公司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05,402,97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723,871股。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份锁定承诺

  根据《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如下: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其他承诺

  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就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1、本公司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康达新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康达新材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康达新材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康达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康达新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限售、减持相关的承诺,严格履行了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上述承诺,未出现违规承诺情形。

  四、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法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2月19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为1名。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3,222,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94%。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其中7,558,579股处于质押状态。

  六、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康达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承诺。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限售股份申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康达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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