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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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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期货”)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4年2月5日起,本公司将新增海通期货为旗下基金的代销机构,具体代销基金如下:

  ■

  投资者可在海通期货办理本公司基金开户业务及上述基金的申购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另外,我司旗下基金参与海通期货申(认)购等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海通期货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海通期货销售的基金,默认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海通期货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在海通期货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其具体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2、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http://www.htfutures.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38917160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赎回最低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以及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根据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集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2月6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赎回最低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调整内容

  自2024年2月6日起,上述适用基金单笔赎回最低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均调整为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上述基金时,每次赎回上述基金份额不得低于0.1份,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上述基金份额余额最低为0.1份。

  基金销售机构可自行设置上述业务的份额限制,除基金管理人外,其他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单笔赎回最低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数量限制高于上述规定的,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单笔赎回最低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限制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通过本公司网站详细阅读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资料。

  2、上述基金的单笔转换转出最低份额限制不调整。

  3、因基金的份额净值各不相同且具有波动性,当投资者以较低份额提交赎回业务申请时,可能导致注册登记系统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计算的金额为零,从而无法对相关申请进行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赎回份额的设定。

  4、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 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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