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2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办理相应的解除资金监管手续:

  I、第一期

  1)人民币17,150万元(大写:壹亿柒仟壹佰伍拾万元整)。甲方在下列条件均成就且收到乙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监管账户:

  ①本合同已生效;

  ② 乙方已向甲方出具目标地块已完成开发投资总额达到25%以上的书面承诺;

  ③除甲方继续留用的施工单位外,北区在建工程均已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清场,且施工单位福州市一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乙方签订贝瑞产业园已完工工程之结算协议(其他建设项目合同相对方原则上应比照执行),该等协议内容应符合本合同北区在建工程交割的相关要求;

  ④经双方共同评估甲方的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的审批进度,预计甲方获得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无实质性障碍。

  2)在乙方对甲方实缴全部认缴注册资本金的同时,甲方配合办理第一期交易对价款解除监管手续。

  II、第二期

  1)人民币16,000万元(大写:壹亿陆仟万元整)。本期交易对价款乙方应优先用于向目标地块的担保权人(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偿还乙方欠付的标的资产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工行贷款”)、支付乙方在标的资产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前应缴纳的税费,付清前述款项后的剩余资金由乙方自由支配。甲方在下列条件均成就且收到乙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监管账户:

  ①乙方已确定标的资产转让应缴纳的税费金额并已备齐缴纳税费所需准备的相应资料且已进行税务申报;

  ②甲方股东双方认缴的注册资本金均已实缴到位;

  ③乙方已备妥办理标的资产不动产变更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甲方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中涉及由甲方提供的资料。

  2)甲方将第二期交易对价款汇入监管账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双方配合将相应款项汇入工商银行指定还款账户以清偿工行贷款并解除工商银行对标的资产的抵押。工行贷款清偿后,乙方应及时将第二期交易对价款的余额优先用于缴纳本次交易应缴纳的税费,并相应办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前述第二期交易对价款余额不足支付该等税费的,差额部分由乙方自行补足;前述第二期交易对价款余额清缴税费后仍有剩余的由乙方自由支配。在标的资产项下的目标地块之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等均已变更至甲方名下,甲方取得目标地块之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并完成南区交割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第二期交易对价款的余额(如有)由监管账户转入乙方账户。

  III、第三期

  1)人民币13,033万元(大写:壹亿叁仟零叁拾叁万元整)。甲方在下列条件均成就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

  ①标的资产项下的目标地块之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等均已变更至甲方名下,甲方取得目标地块之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

  ②标的资产截至交割日已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文件资料及工程内页档案资料已经移交给甲方。(其中北区在建工程的相关资料应满足北区在建工程申报规划验收及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北区在建工程后续申报规划验收及竣工验收时,乙方应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及甲方要求补足或配合提供完成申报规划验收及竣工验收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③标的资产已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完成全部交割事宜;

  ④ 乙方已配合甲方办理完成北区在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立项备案文件、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文件项下的建设单位变更为甲方并延长施工工期的审批手续,该等审批手续应满足北区在建工程开工所需,且在甲方拟以银行融资资金支付第三期交易对价款情形下,该等北区在建工程审批手续应满足甲方申请银行融资放款的要求;

  ⑤双方已签订《产业园租赁合同》且该等合同已生效。

  2)甲方将第三期交易对价款汇入监管账户后,按照下列约定执行:

  ①其中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以下简称“孵化器资金”)专项用于乙方投资设立孵化器公司(即后续加入乙方在《产业园租赁合同B》项下权利义务的主体,以下简称“孵化器公司”)。该部分资金在监管账户进行监管,直至乙方设立孵化器公司。在孵化器公司设立且乙方及孵化器公司就转出款项系专项用于《贝瑞产业园租赁合同B》的装修、设备采购用途向甲方作出书面承诺后5个工作日内,将孵化器资金自监管账户转出至孵化器公司的银行账户;

  ②其中人民币1,665万元(大写:壹仟陆佰陆拾伍万元)专项用于支付《产业园租赁合同A》项下的预付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于甲方将第三期交易对价款汇入监管账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其全额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③其中人民币2,500万元(大写:贰仟伍佰万元)专项用于支付《产业园租赁合同B》项下的租赁保证金,专项用于担保乙方及孵化器公司在《产业园租赁合同B》项下的租金支付义务,于甲方将第三期交易对价款汇入监管账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其全额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④除前述款项外,第三期交易对价款的余额人民币3,868万元(大写:叁仟捌佰陆拾捌万元),在乙方向甲方提供2023年8月31日后乙方支付贝瑞产业园工程款的支付凭证资料后,于前述每批次凭证提交给甲方并核对无误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监管账户转入乙方账户;第三期交易对价款余额按前述约定付清贝瑞产业园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代建等相关单位的工程款后在监管账户的剩余款项(如有)由乙方用于支付贝瑞产业园的运营费用,在乙方提供工程款、勘察、设计、监理、代建等相关单位出具的结清证明文件及产业园运营费用支付凭证后由监管账户转让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IV、第四期

  1)人民币4,000万元(大写:肆仟万元整)。乙方专项用于甲方的关联方与乙方共同出资设立的配套产业基金中乙方的出资部分。甲方在第三期款项已支付且下列任一条件成就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

  ①甲方就北区在建工程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满三个月;

  ②配套产业基金已成立。

  2)甲方将第四期交易对价款汇入监管账户后,根据配套产业基金对乙方的出资要求,自监管账户支付至配套产业基金账户;剩余资金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自监管账户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5)丙方担保措施

  ①为确保国有资金安全性、保障交易顺利实施,各方同意,丙方作为乙方的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标的资产过户至甲方名下前,丙方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标的资产无法过户或标的资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应返还给甲方的交易对价款等相关款项,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3.5亿元(大写:叁亿伍仟万元);在标的资产过户至甲方名下后,丙方的担保范围为标的资产的施工单位(含实际施工人,如有)、供应商等对标的资产主张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导致标的资产被折价或拍卖抵偿建设工程价款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有)或标的资产的施工单位(含实际施工人,如有)、供应商等向甲方主张与标的资产或乙方相关的债权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标的资产质量缺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大写:陆仟万元)。为免疑义,各方确认丙方的担保范围不包括标的资产收购完成后甲方续建部分产生的债务。

  ②各方同意并确认,丙方的连带责任保证为阶段性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标的资产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后满九(9)个月之日止。

  ③双方对本合同的更改或补充,未加重丙方保证责任的,不论是否征得丙方的同意,均不影响丙方对乙方在担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④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履行担保责任的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承担担保责任。如丙方未按前述约定履行无限连带保证责任,由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损失概由丙方承担。甲方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法律程序追索所有应付款项。

  ⑤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履行其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程序以及其他批准程序,并向甲方提供相关批准文件。

  4、交割事项

  (1)不动产变更登记

  1)甲方支付第二期交易对价款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甲方配合完成标的资产抵押解除手续、本次资产收购应缴纳的税费、标的资产项下目标地块之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变更至甲方名下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取得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

  2)在办理标的资产项下目标地块之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变更至甲方名下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如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增值收益等的,则土地出让金、增值税、增值税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依法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及时缴纳,契税、印花税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及时缴纳,不得因此影响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

  (2)南区一期、南区二期交割

  1)双方应于目标地块之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变更至甲方名下,甲方取得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5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完成南区一期、南区二期的资产交割手续。

  2)交割内容

  ①完成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记载内容的移交。因南区一期包括1#、2-1#、2-2#、3#及地下室均已于2020年9月21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且南区一期的1#(研发楼)已完成二次装修并由乙方及其关联方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根据《合资协议》的约定,为简化手续,双方确认南区一期资产无需办理移交/接收手续,直接转为双方在交割完成日签署的《产业园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标的物的一部分,由乙方租赁经营使用,故南区一期的交割仅由双方查验、清点、确认资产状态,签署《标的资产移交确认书》。南区二期按照现状交付甲方。

  ②在交割时,双方交割授权代表共同由下至上逐层检查南区一期资产。每检查完一层,双方交割授权代表应就查验、清点过程中发现的需要修复的缺陷,以及就每一缺陷所需修复的具体时间逐一列明于《缺陷记录表》。在完成查验、清点、确认后,双方交割授权代表应根据查验、清点、确认结果签署《标的资产移交确认书》,并将《缺陷记录表》作为《标的资产移交确认书》的附件。乙方应按《缺陷记录表》中所记载内容及确定的时间对南区一期资产存在的缺陷进行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时间以双方确认的《缺陷记录表》规定的时间为准,但原则上不得晚于交割完成之日。

  ③在交割时,乙方应将南区一期的水、电、气、排污许可等变更至甲方名下。在交割完成日后,因南区一期仍由乙方租赁使用,故南区一期的水、电、气、排污许可等全部运营支出仍由乙方自行承担。

  ④南区一期完成交割后,仍由现有的福州持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乙方自行与其对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在北区在建工程以毛坯状态竣工验收合格后,解除乙方与福州持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就南区一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由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与其办理移交手续。

  (3)北区在建工程交割

  1)双方应于目标地块之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变更至甲方名下,甲方取得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甲方配合完成北区在建工程的交割手续。

  2)交割内容

  ①办理北区在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立项备案文件、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文件项下的建设单位变更为甲方并延长施工工期的审批手续(因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时限原因或甲方原因导致在约定的交割期限内未能完成该项交割内容的,乙方不因此承担逾期责任,双方应协商延长交割完成期限并继续配合完成该项交割内容)。

  ②除甲方继续留用的施工单位外,北区在建工程均已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清场。就截至交割完成日止的贝瑞产业园北区在建工程未完工程,乙方与北区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福州市一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交割时,乙方应协调福州市一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甲方、乙方签订该未完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权利义务转移协议。乙方在交割前与施工单位所签署的已完工程结算协议、未完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交割时所签署的未完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权利义务转移协议的内容应得到甲方的认可,且应至少明确如下内容:

  a.本合同附件三《北区建设进度及施工界面说明表》及阶段性竣工图记载的内容即为北区在建工程在交割完成日的已完工程状态;

  b.乙方与施工单位之间就已完工程的结算金额,由乙方与施工单位在已完工程结算协议中确认,该等结算工程款均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自行支付给施工单位,与甲方无关;

  c.就乙方与施工单位就未完工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甲方依据未完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权利义务转移协议进行承继,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已完工程适用的质量标准,具体以未完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权利义务转移协议的约定为准;甲方与施工单位以本合同附件三《北区建设进度及施工界面说明表》及阶段性竣工图记载的内容作为北区在建工程交接依据,无需另行办理施工现场的交接手续。

  ③就北区在建工程已签订的与竣工验收工作相关的其他合同,如甲方同意该等合同相对方继续开展北区在建工程相关建设工作的,则双方与该等合同相对方比照施工单位福州市一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理方式执行。

  ④除负责北区相关建设工作的合同相对方按照本合同上述约定处理外,乙方自行负责结算、处理及清偿就标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南区一期、南区二期、北区)签订的其他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施工、监理、服务合同等全部工程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施工、监理、设备、服务等事项)。如甲方需该等合同相对方配合办理北区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乙方确保该等合同相对方无条件配合,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⑤乙方全面清理北区在建工程全部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二《北区工程批复文件清单》),并移交给甲方。该等文件资料的范围应至少能够满足甲方未来申报规划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要求。

  ⑥在交割时,双方交割授权代表、施工单位共同由下至上逐层检查北区资产。每检查完一层,双方交割授权代表、施工单位应就查验、清点过程中发现的需要修复的缺陷或与附件三《北区建设进度及施工界面说明表》及阶段性竣工图约定不一致的事项,以及就每一缺陷所需修复的具体时间逐一列明于《缺陷记录表》。在完成查验、清点、确认后,双方交割授权代表、施工单位应根据查验、清点、确认结果签署《标的资产移交确认书》,并将《缺陷记录表》作为《标的资产移交确认书》的附件。乙方及施工单位应按《缺陷记录表》中所记载内容及确定的时间对北区资产存在的缺陷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及施工单位自行协商,与甲方无关。

  (4)其他事项

  乙方在与福州市一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已完工程的结算协议时,应要求福州市一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乙方付清已完工程结算款前向乙方开具关于北区在建工程之已完工程质量保证事宜的银行保函并将银行保函提交给甲方备案,保函金额不低于北区在建工程已完工程结算款的3%,保函有效期至北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

  (5)所有权转移风险

  ①自目标地块之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变更至甲方名下,甲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标的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益均归甲方所有。

  ②交割完成日前,标的资产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交割完成日后,标的资产的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③因乙方违约,导致标的资产相应价值减少超过相当于交易对价总额的5%时,属于标的资产重大缺陷。在交割时,如发现标的资产存在重大缺陷情形且乙方未能于甲方指定的时限内以双方认可的合理方式补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6)交割延期

  ①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使标的资产交割按期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适当延期。

  ②因乙方原因,标的资产交割全部或部分无法完成,导致收购主体无法实现取得标的资产以实现交割目的,且逾期超过45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5、过渡期安排

  1)一般原则

  ①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完成日(不含当日)之间的期间为过渡期。

  ②在过渡期内,乙方应以有利于交割及甲方后续建设为目的并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管理、使用和维护标的资产。

  2)管理安排

  ①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各自委派的交割授权代表共同组成项目组,及时沟通、协调本合同项下标的资产交割的全部相关事宜。

  ②在过渡期内,乙方承担标的资产的安全主体责任,标的资产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③在过渡期内,乙方应采取本合同约定的措施及本合同未明确约定但与标的资产保值相关的合理措施,使标的资产符合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确认的标的资产应有价值,如出现导致标的资产价值显著降低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调整交易对价。

  ④在过渡期内,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a.以任何方式处置全部或部分标的资产或以全部或部分标的资产提供担保(截至本合同签署日已存在的且乙方已在本合同中向甲方披露的抵押担保情况除外)。

  b.对外捐赠全部或部分标的资产或以全部或部分标的资产对外投资。

  6、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因银行未能审批通过对甲方的贷款或贷款最终未能发放等情形,导致甲方资金不足以支付资产收购对价的,按如下方式处理:如此时贝瑞产业园尚未过户至甲方,则甲方或乙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推进资产收购,且不视为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乙方已收取的资产收购对价(含监管账户内孳息)均应返还给甲方;如此时资产已经过户至甲方,本合同继续履行,乙方不得就甲方因未获得贷款而无法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对价款而向甲方主张本合同项下的逾期付款责任,改为根据《合资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

  2)除本款第1)项另有约定外,甲方逾期支付交易对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金额超过交易对价总额的5%且逾期达45个工作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改按本款第3)项约定支付违约金。

  3)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如下全部违约责任:

  ①要求甲方立即返还全部标的资产和乙方移交的资料,将资产恢复至交割之前状态。

  ②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完成下列事项中的一种或多种,则每迟延一日,应按甲方已实际支付的交易对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4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改按本款第3项约定支付违约金:

  ①逾期完成标的资产项下目标地块之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变更至甲方名下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逾期办理除外);

  ②逾期完成标的资产全部或任一部分的交割(因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时限原因或甲方原因导致在约定的交割期限内未完成北区在建工程相关证照和施工工期审批的,乙方不因此承担逾期责任,双方应协商延长交割完成期限并继续配合完成该项交割内容);

  ③逾期交割行为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开展后续建设。

  2)乙方逾期履行本合同项下除本款第1项约定义务以外的其他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未及时履行建设单位质量保修责任等情形),经甲方书面催告仍未履行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甲方已实际支付的交易对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者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如下全部违约责任:

  ①要求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交易对价款。

  ②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的违约金。

  4)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过渡期内处置标的资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交易对价款并另行向甲方支付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的违约金。

  5)乙方应尽全力沟通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目标地块延期竣工事宜,甲方予以配合。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目标地块存在逾期开竣工情形需要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对甲方行政处罚的,则该等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代为缴纳违约金、行政罚款等款项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该等款项,逾期支付的,按照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如交易对价尚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直接自交易对价等额扣减该等款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情形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保全保险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聚焦主业、全面收紧的经营策略下,福建产业园建设规模较大,未来建设投入带来的资金压力与公司库存现金、账面资产状况难以平衡的客观考虑。通过本次交易安排,有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公司流动性,聚焦主业,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交易结构上以合资公司作为基础,可充分发挥公司作为生物医药企业、合作方作为房地产建设企业的各自专业领域优势,推动产业园更好、更快投入运营,降低土地及资产开发逾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对2023年净利润产生损失15,000-16,000万元,具体数据以后续审计情况为准,相关影响已纳入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测算中。本次交易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查了本次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评估报告及底稿文件、交易协议中的交易流程条款、双方权利义务条款、违约条款等,认为本次交易是为解决公司盘活资产、提高流动性的客观需求,交易对手方具有较强履约能力,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款风险总体可控,交易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合资协议;

  3、资产收购合同;

  4、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4-007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

  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大会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7日

  7、出席对象:

  ①截至2024年2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4号院5号楼公司6层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24年2月21日9:00-14:30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2月21日14: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4号院5号楼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雯露、宋晓凤联系电话:010-53259188公司传真:010-84306824

  邮政编码:102200

  联系邮箱:000710@berrygenomics.com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10”,投票简称为“贝瑞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备注:以上投票选择时,打√符号,同一议案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  项中选择一项,否则视为废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限期限:截至 年 月 日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